我省將持續推進勞務輸出
強化組織協調和工作對接,將脫貧人口作為優先保障對象,為有集中外出務工需求的提供“點對點”輸送等服務。認定壹批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示範縣,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對面向脫貧人口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各地認定的勞務經紀人,按規定給予職業介紹補貼等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各地可將吸納脫貧勞動力就業數量多、效果好的市場主體認定為就業幫扶基地,對吸納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達到50人以上的,可給予10萬元的壹次性獎勵,該基地不再重復享受壹次性吸納就業補助。
指導企業與脫貧人口依法簽訂並履行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發放勞動報酬。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培訓補貼等政策,引導支持優先留用脫貧人口。對符合條件的吸納脫貧人口就業的企業,按規定落實吸納就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稅費減免、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對失業脫貧人口優先提供轉崗服務,幫助盡快在當地實現再就業。
支持就地就近就業
支持產業發展,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和鄉村公***基礎設施建設,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增加就業崗位。發展幫扶車間等就業載體,為脫貧地區、易地搬遷安置區創造更多崗位。鼓勵返鄉入鄉創業,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建設的創業載體予以傾斜支持。扶持多渠道靈活就業,鼓勵各地發展零工市場和“小店經濟”“夜市經濟”。用好鄉村公益性崗位,保持崗位規模總體穩定,優先安排弱勞力、半勞力就業。
我省對就業幫扶車間等各類就業載體的壹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費用減免等各項優惠政策保持不變。
對企業、就業幫扶車間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脫貧人口(已享受過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政策人員除外)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根據吸納人數給予每人每月300元,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執行時間至2021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