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壹家公司的負責人聯系了劉某,讓他去應聘。他問負責人為什麽工作地址是壹樣的,負責人解釋說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他們公司需要很多人,而其他人都是子公司在招聘。為了贏得劉某的信任,他還表示他們公司曾到劉某所在的學校進行招聘宣傳。所以劉也放下心來申請。結果他申請了,但對方說他能力不夠,讓他去私人培訓機構進行入職培訓,他需要支付2萬多的培訓費。
劉離開校園後不久,他自然沒有那麽多錢,所以工作人員要求他分期進行網絡貸款。事後,劉某回來發現自己可能被騙了,於是要求培訓機構退還他的培訓費。培訓機構不僅拒絕,還想向劉某索賠2萬余元。像劉這樣被騙的大學生不在少數,被這家公司欺騙的人也不少。但是,由於他們是自願簽署協議的,要拿回這筆錢非常困難,即使他們走法律程序,也需要很多時間。
不僅僅是這種類型的公司有這種套路貸,還有壹些模式公司以兼職為由讓那些大學生進行網貸。之前看到壹個新聞,壹個女學生的親戚去公司要拿回培訓費。結果,她被公司裏的十幾個年輕人關起來毆打。春季和秋季是求職的高峰期。輔導員必須更加關註學生的情況,讓他們不要相信那些公司,隨便支付任何培訓費。如果公司索要培訓費,我們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只要我們提高警惕,我相信聰明的大學生不會那麽容易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