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起金融案件是近兩天才引起我們的註意,但實際上距離案發已經兩個多月了。8月19日下午,無錫虞姬何山藥業有限公司負責人余江華接到渤海銀行南京分行電話,稱何山藥業正在辦理壹筆存款質押業務。接到電話的余江華立即向公司財務人員核實,但讓她沒想到的是,這場金融搶劫的大戲才剛剛開始。
雖然余江華馬上回復櫃臺人員說她公司沒有人做過保證金質押,要求她立即終止業務,但她的話並沒有起到任何作用,公司賬戶裏的30多億依然被華業石化作為貸款抵押。無奈之下,余江華只能向母公司姬敏守信集團報案,以求挽回損失。
那麽,銀行真的可以在企業不知情的情況下完成資產質押的手續嗎?
資產質押的前提是要有銀行出具的單位定期存款證明,是出質人在辦理抵押貸款時向接受存款的金融機構申請的定期存款的權利憑證。單位定期存單只能開立並用於質押貸款。單位定期存單的開立和確認需要的材料有:
1.開戶確認書:包括提供給借款人的由借款人所有或第三方所有的開戶確認書。
2.存款人委托貸款人向存款銀行申請開具單位定期存單的委托書。
3.存款人在開戶銀行的預留印鑒或密碼。
更有意思的是,事發兩天後,渤海銀行南京分行行長關鵬程給了姬敏集團壹個備選方案?解決方案?:繼續將上周存入的5億元賬戶質押給華業石化。否則,到25日,華業石化將無法支付欠款,姬敏相信在渤海銀行賬戶的存款將被先行扣款。
聽起來很有邏輯,但就是沒有任何意義。至此,渤海銀行非但沒有為自己的疏忽感到悔恨、自責和羞愧,反而準備隨波逐流,用別人的慷慨將搶劫進行到底?
面對這種強盜邏輯,姬敏信誓旦旦地說:我不,我拒絕,這不可能。渤海銀行認為:妳可以,妳願意,這個沒問題。於是,8月25日,姬敏集團4.5億元存款再次被渤海銀行強行扣款。
9月3日,無奈的姬敏集團只好向無錫警方報案。
這無疑是壹個巨大的金融行業?黑色幽默?。
這種情況下,重點單位定期存單是怎麽出來的?渤海銀行在整個事件中扮演了什麽角色?是否存在違規發放金融票證的行為?而華業石化是否騙取了渤海銀行的貸款?
這些問題都只有等待警方的調查結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