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中醫藥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湖北中醫藥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保證湖北中醫藥大學(以下簡稱學校)普通本科學生順利招生,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2022年湖北中醫藥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湖北中醫藥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保證湖北中醫藥大學(以下簡稱學校)普通本科學生順利招生,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湖北中醫藥大學,是湖北省公辦本科高校,是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高校,是湖北省首批國內壹流學科建設高校。學校有兩個校區,黃家湖校區位於武漢市洪山區黃家湖西路16號,曇華林校區位於武漢市武昌區曇華林街1號。
第三條學校國家標準代碼為10507,學校在各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代碼以各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類別包括普通高考、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中西部合作計劃、高水平運動隊、中外合作辦學、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等。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全面實施“陽光工程”,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選拔學生,堅持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組織結構和職責
第五條學校應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條學校設立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招生工作應當在主管部門、學校和社會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的實際情況,綜合分析近年來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招生計劃。經審核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根據教育部規定,學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調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合格考生生源不平衡。使用預留計劃時,堅持質量第壹、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優質生源在我校招生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十條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考生申請,確定調劑比例。按批次依次誌願投檔,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批次平行誌願,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壹條學校在檔案移交時,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考生政策加分。同壹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能獲得最高分,加分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均不適用於不做省計劃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
第十二條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檢查合格、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且成績達到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我校轉檔要求的條件下,學校根據考生轉檔分數線和專業誌願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和分配專業,不存在專業誌願級差。當考生成績相同時,優先按原籍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相同分數排序規則排序錄取。如果原籍省(自治區、直轄市)沒有同分排序規則,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綜合(全面改革高考的省份為3門選考科目總分)等科目成績。
第十三條學校根據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實施高考改革方案和招生改革提出的要求,制定相應的錄取計劃。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關措施執行。招生專業(組)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內蒙古自治區學校原則上實行“在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規則。
第十四條特殊類型招生辦法,按照教育部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和學校制定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新疆高中班和內地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工作在教育部新疆高中班和內地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招生嚴格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有關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外國語言文學(英語、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言類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外語,但學生入學後用英語授課。
第十六條錄取時,對往屆學生和本屆學生壹視同仁,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七條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2003〕3號)中的體檢規定。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條中醫學(“5+3”壹體化)是學校根據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深化臨床醫學人才培養改革的意見》(教研[2014]2號)設立的專業,即通過五年制本科後,直接進入三年制中醫學碩士研究生教育階段,與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有機銜接。
第十九條學校嚴格按照國家和湖北省最新有關規定核定學費和住宿費,學生需繳納學費、住宿費等相關費用。
第二十條學校認真落實國家和湖北省有關學生資助政策,建立“綠色通道”制度並實施壹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以生源地信用貸款為主,獎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為輔的資助體系。
第二十壹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按有關要求和規定時限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到校,應向辦公室和學院書面請假,經辦公室和學院批準後,方可視為向學校請假,假期壹般不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大壹新生可憑錄取通知書自願遷入戶口。應征入伍的新生需按照學校的相關要求和規定到學校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審,復審不合格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符合本專業畢業條件的人員頒發全日制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校學位證書。
第二十四條學校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黃家湖西路16號;
電話:027-68890297?027-68890299;
微信微信官方賬號:hbtcmzsb;
傳真:027-68890050;
招生信息網網址:/。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者個人招生,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對於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發生變化時,以變化後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