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婚後還房貸,現在的社會,通常結婚的時候,女方會要求男方買新房作為婚房。付完首付,剩下的房款由夫妻兩人共同支付。以下分享婚前的房子和婚後的房貸。
婚前買房,婚後還房貸* * * 1婚前貸款婚後買房* * *有還款的貸款是同壹房產嗎?
不是,屬於個人財產,但是* * *婚後還貸的部分是* * *同壹財產,離婚可以分割。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壹方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向銀行借款,婚後以同壹財產償還借款。房產登記在首付款人名下的,離婚時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產權的壹方所有,未歸還的借款為登記產權的壹方的個人債務。離婚時,已辦理產權登記的壹方應賠償另壹方婚後雙方支付的錢款及相應的財產增值部分。
關於婚後財產歸屬的其他情況:
1.婚後夫妻雙方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分割。
首先明確了物權,無論是壹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都是同壹財產。其次,明確產值,也就是房屋的價值,是按市場價計算的,而不是按原購房合同金額計算的。第三,區分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應先刪除貸款部分。也就是說,取得房屋的壹方向未取得房屋的壹方支付房屋價值的壹半,取得房屋的壹方另行償還剩余本息。
2.夫妻壹方婚前付清全部房款並取得房產證,離婚時房屋分割。
由於夫妻壹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該房屋屬於婚前財產。所以離婚時,另壹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壹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買房,取得房產證。婚後夫妻* * *共同還貸房屋,離婚後房屋分割。
房屋雖為壹方婚前購買,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和還貸部分視為同壹財產,夫妻另有約定的除外。需要註意的是,* * *的還款部分,無論是壹方以個人工資償還,還是以雙方工資償還,都應認定為夫妻* *的財產。當然,如果壹方確實能證明其還款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麽這部分就不應認定為夫妻財產。
4.如果夫妻壹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婚後雙方* * *還款,離婚後房屋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產權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律憑證,但並不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該是婚後的財產,或者財產來源應該細分為婚前和婚後兩部分。
5.夫妻壹方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婚後還貸,或者壹方以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子升值。離婚時,房子還沒辦房產證。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發生糾紛,無法協商的,人民法院不應判決該房屋的所有權歸屬,而應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雙方共同使用。取得產權證後,任何壹方單獨向法院提起訴訟。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壹庭明確,不宜由法院判決房屋權屬,包括:(1)購買福利政策性房屋;(二)購買商品房的;(3)購買經濟適用房。如果購買上述三套房屋,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法院不應直接對房屋的權屬作出判決。
6、父母參與購買‘房子’,子女離婚後,房子的分割
除另有約定外,父母婚前的出資視為對子女的贈與;除另有約定外,父母婚後的出資應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實踐中還有壹種情況:離婚時,壹方突然提出買房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捐的,並拿出壹張欠條證明。對此,法院壹般的做法是先看對方的態度。如果對方不承認,法院壹般不會對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與訴訟。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會告訴主張借款的壹方,可以在分割房屋的同時另案起訴。
7.房產證上有第三人名字,離婚後房屋分割。
房產證上除了夫妻名字,還有孩子或者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壹般不會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以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當事人另行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中止案件審理,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進行財產分析,再根據財產分析的判決結果分割夫妻部分房屋。
8.婚前雙方出資買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壹方的名字,離婚後分割房子。
上述情況下離婚,如果房產證上有名字的壹方不承認另壹方對該房屋進行了投資,則認為該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在無法證明其有出資且並非捐贈給壹方的前提下,另壹方的權益法院無力保護。也就是說,即使對方給了錢,也不能證明投資行為,法院也不能判決壹方給予適當補償。希望通過以上內容,讓妳對婚前貸款、購房、婚內還貸的壹些相關問題有更深入的了解。
婚前買房婚後還房貸* * * 2婚前買房婚後還貸是* * *同壹房產嗎?
1.婚前買房,婚後還在還貸。婚前部分不是同壹財產,婚後部分是還款。
2.離婚時,該房產的歸屬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此房產歸妳個人所有,但償還和增值部分要補償對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壹方婚前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向銀行借款,婚後以同壹財產償還貸款。房產登記在首付款人名下的,離婚時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3.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產權的壹方所有,未歸還的借款為登記產權的壹方的個人債務。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1款規定,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婚前買房* * *婚後用房貸還款* *婚後用房貸還款* * *離婚後用貸款還款?
離婚後如何分割財產,尤其是房產,引起了廣泛關註。房產的分割比較復雜,以下幾種情況妳都可以處理。
1,婚前買房,婚後還貸。
夫妻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向銀行借款,婚後以相同財產償還貸款,房產登記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的,離婚時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房地產歸產權登記的壹方所有。
2.財產增值
對於婚後抵押房屋的升值,要考慮夫妻壹方參與還貸的實際情況,對其進行公平合理的補償。在認定抵押房屋為壹方所有的基礎上,未了的債務也應由其承擔,不僅操作簡單,而且符合合同相對性原則。
3.離婚後房貸誰來還?
婚前壹方與銀行簽訂抵押貸款合同,銀行只在審查其資信和還款能力的基礎上同意貸款。在法律意義上屬於合同的相對人,所以離婚後應繼續承擔還款義務。
4.補償參與的貸款人
對於婚後參與還貸的壹方,因婚後還貸而支付的金額及相應的房產增值部分,按照離婚時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由辦理產權登記的壹方給予補償。
《民法典》第1087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第壹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應當清償債務。離婚時,夫妻應共同清償債務。* * *同壹財產未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經雙方約定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