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婚後按揭還款離婚怎麽解決?1.提前還貸消除銀行按揭貸款的抵押登記。如果沒有大量現金提前還貸,可以考慮通過壹些貸款公司把房產證贖回來。取得房產證後,雙方到不動產登記科辦理過戶。2、無法壹次性還清貸款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1.對於婚前妳的這部分出資,男方和女方各出了壹半的首付款,所以婚前房產歸* * *所有,而根據《物權法》第94條規定,部分人按其份額享有* * *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所以,男方和女方應該各占壹半。2.男方和女方結婚後,婚前的貢獻還是按比例的。婚後男方償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平分。綜上所述,無論從* * * *的角度,還是從夫妻共同財產的角度,男女雙方離婚時,這筆財產都應該平分。3.離婚時,雙方可以約定房產歸壹人所有,未還的借款是房產所有人的個人債務,由這壹方賠償另壹方。這是實踐中很多離婚夫妻處理財產的壹種策略,既避免了糾紛,又達到了均分的目的。婚前壹方辦理抵押手續,婚後夫妻共同還貸,但婚前未辦理產權登記的情況爭議很大。按揭貸款是婚前辦理的,沒有產權登記,所以看起來房子應該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但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房子也有對方的資金投入,似乎應該屬於婚後財產。實際上是什麽樣的呢?實際上,在這種情況下,抵押的房屋仍應作為婚前財產處理,銀行對具體購房人即貸款債務人(抵押人)的信用有信心,產權由個人在婚前支付首付取得。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婚後取得產權證,該房屋仍屬於個人財產,應作為個人財產處理。辦理婚前抵押手續,已辦理產權登記。婚後,夫妻雙方將貸款還清。銀行與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是基於對信用狀況的特殊信任,債務人不因婚姻關系而改變。夫妻以同壹財產還貸,只是產生夫妻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並不改變房屋的所有權。這種情況下,房屋產權屬於哪壹方登記,抵押貸款就由哪壹方辦理。歸還的借款屬於配偶的部分應當歸還,離婚後未還的債務仍為個人債務。婚後辦理抵押手續,但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壹方名下。屬於同壹房產的房屋性質沒有爭議。問題是,如果把房子判給非產權登記方,就涉及到債務是否轉移,是否需要銀行批準。事實上,未經債權人同意,不能以變更債務人為由拒絕辦理再抵押手續,因為婚姻關系期間的實際借款人是夫妻雙方,而不是房產證上的名義所有人或借款人。此外,離婚時將房屋產權判給任何壹方都不會影響銀行的信貸利益,法院在作出判決時不僅可以以銀行的信貸利益為考量標準,還可以將房屋判給還款能力強的壹方。綜上所述,離婚房產會遇到很多情況,比如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分割比較麻煩。畢竟有壹些不穩定因素,最好選擇通過協商來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律師的建議分割房產,然後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壹)第二十七條壹方婚前租住、婚後以同壹財產購買的房屋,登記在壹方名下的,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出資為雙方購買房屋的,該出資視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是對雙方贈與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第三十二條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壹方所有的財產贈與另壹方或者* *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變更登記前撤銷贈與,另壹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法第六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