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規的借條或欠條要寫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借款的具體時間,借款金額(大小寫必須標明),借款期限,借款利息,借款歸還時間,如果不能及時歸還,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所發生的交通費,訴訟費,律師費,由借款人承擔,最後由借款人和***同借款人簽字簽章,或者蓋手印,寫上落款日期。
壹、正規的借條或欠條怎麽寫
正規的借條或欠條要寫明以下幾點: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二、借條和欠條的區別是什麽
借條和欠條的區別是:
1.產生的原因不同,借條主要是因借款而產生的;而欠條產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任何能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債都能產生欠條。
2.性質不同,借條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借款合同關系,借條本身是借款合同的憑證,每壹個借條背後都是壹個借款合同;而欠條則是當事人之間的壹個結算結果,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單純的債權債務關系。
3.訴訟時效不同。
反訴的壹般構成要件是:
1.本訴正在進行中,法庭辯論結束前提出反訴。
2.反訴不屬於其他法院專屬管轄,如果反訴屬於其他法院專屬管轄的,審理本訴的法院因為無權管轄,則反訴不得與本訴合並審理。
3.反訴能夠與本訴適用同壹程序。
4.反訴請求與本訴請求互不相容或其中壹個請求為另壹個請求的先決問題。
5.反訴需由被告向本訴原告提起。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