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買車寫壹個人的名字,是否屬於夫妻* * *有財產主要看買車的資金來源,可以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第壹,買車的錢是父母壹方捐的。有壹位家長出資買車後,將車登記在子女個人名下,並明確表示只捐給子女。此時,汽車屬於個人財產而非* * *同壹財產。但是如果給付的父母沒有說只給子女,那就應該算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然後屬於同壹財產。
二、購車資金來源於壹方或雙方的已婚收入。此時,購車資金屬於夫妻雙方。車輛無論登記在誰的名下,都是夫妻雙方的。因為,夫妻財產轉化而來的資產,仍然屬於夫妻財產。
第三,如果壹方婚前用個人財產買車,登記在自己名下,顯然是個人財產。
第四,如果壹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汽車,但登記在另壹方名下,那麽車輛歸夫妻雙方所有。
婚前買車,寫的是誰的名字?
可以只要妳婚前賣掉或者繼承的車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是婚前貸款買車,車輛登記在誰的名下?貸款還清後,車輛所有權歸註冊人。但考慮到婚前兩人的財產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用於還貸的財產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清貸款後,車輛登記人應將對方支付的錢用於還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
下列財產是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