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戶口本或者身份證只是貸款的基本資料,但是當事人可以申請無抵押貸款。
無抵押貸款,又稱無擔保貸款,或者是信用貸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身份證明,收入證明,住址證明等材料、向銀行申請的貸款,銀行根據的是個人的信用情況來發放貸款,利率壹般稍高於有抵押貸款,客戶可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來選擇貸款年限,然後跟銀行簽訂合同,有保障。
壹般來說,無抵押貸款需要滿足壹下條件:
1、有穩定收入,需要提供相應的銀行流水作為證明,也就是要求工資打卡,且近半年每月收入不得低於2000元(各銀行要求不同);如果是企業,也要求可以提供近半年對公流水。
2、在當地居住工作滿6個月,需要提供近半年居住地的水電煤費用賬單任意壹張作為證明,單位開具工作證明,並且必須是已過試用期的正式員工。
3、良好的信用記錄,即信用卡不能有逾期記錄,近半年不能有2次逾期,近壹年不能有3次逾期,且逾期不能超過60天。同時,如果有貸款記錄,也同樣不能有逾期不還的的記錄。如果沒有使用過信用卡也沒有貸過款,信用空白的情況也可以辦理無抵押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第十四條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壹)借款人基本情況;(二)借款人收入情況;(三)借款用途;(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衍生問題:
戶口本復印件能貸款嗎?
不可以的1.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可以是身份證,居住證,戶口本,結婚證等信息;
2.提供穩定的住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水電繳納單,物業管理等相關證明;
3.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證明,銀行流水單,勞動合同等。
註:以上證件均需要原件及復印件。
居民戶口簿的填寫
1.戶號——填寫戶口登記機關為其編定的該戶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的順序號。
2.居民戶口簿首頁套印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戶口專用章。承辦人按規定填寫完畢後,應簽字或蓋章,填寫簽發居民戶口簿時的日期,並加蓋戶口登記機關的戶口專用章。
3.住址變動登記——填寫該戶在本戶口管轄區內變動常住地後的住址名稱、變動住址的日期,並由承辦人簽宇或蓋章。
4.何時由何地遷來本市(縣)——對由本市(縣)以外地區遷人的公民,填寫其遷入落戶的時間和遷出地的詳細地址。世居本市(縣)的,填寫“久居”。
5.何時由何地過來本址——填寫本人遷來本戶口管轄區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戶口所在地詳細地址及遷入落戶的時間。世居本址,填寫“久居”。
6.登記日期——填寫戶口登記機關建立常住人口登記卡時的具體日期。
7.登記事項變更和更正記——登記項目內容發生變更、更正,應在本欄填寫變更、更正後的項目內容、時間,並由承辦人簽字或簽章。
8.屬集體戶口的,“戶主姓名”和“戶主或與戶主關系”兩欄不填。
居民戶口簿內其余各項登記內容的填寫,均與常住人口登記表內有關各項的填寫說明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