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的戶籍限制,購買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根據規定,在孝昌縣首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貸款最高限額為50萬元,其他情況最高限額為40萬元。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為所購住房總價的70%;對於第二套自住住房或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可為所購住房總價的60%。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前還款可以從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的次月開始辦理。如果貸款按月扣除,則保留余額65,438+000元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余額可以按年扣除。
同時,支持居民購房。購買新建商品房的,達到商品房備案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享受公民同等義務教育政策。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對購買面積不超過144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補貼購房契稅100%,促進住房消費,激發市場活力。房屋契稅補貼繳納受理窗口設在縣政務中心壹樓綜合交易登記工作臺。工作臺的居民和建設者負責接受初步審查,稅務人員審核,並由住建局審查和匯總。它將於1月1日支付,財務將定期審查。
對於房地產企業,《通知》提到,對無糾紛、信用記錄良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按1節點提前撥付預售監管資金,以減輕企業資金壓力,支持企業加快項目建設。
以下為通知全文:
各有關單位、房地產開發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房地產市場實行“壹城壹策”“因城施策”的要求,完善房地產政策,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工作目標,經縣政府同意,現就促進孝昌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以下簡稱《通知》):
壹是加強土地供應和規劃管理。嚴格執行土地供應計劃,實行“凈地”供應。探索土地預供方式激發市場潛力。合理確定土地出讓底價,競買保證金按土地出讓起始價的30%確定,銀行保函可視為競買保證金的繳納。關註商品房的開發品質和戶型結構,合理確定住宅用地容積率、商住比、綠化率等規劃條件,更好滿足購房人合理購房需求。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新出讓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不適宜建設保障性住房。
二是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的戶籍限制,購買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孝昌縣購買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其他情況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為所購住房總價的70%;對於第二套自住住房或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可為所購住房總價的60%。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前還款可以從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的次月開始辦理。如果貸款按月扣除,則保留余額65,438+000元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余額可以按年扣除。
三是支持居民購房。購買新建商品房的,達到商品房備案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享受公民同等義務教育政策。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對購買面積不超過144㎡的新建商品住房補貼購房契稅100%,促進住房消費,激發市場活力。房屋契稅補貼繳納受理窗口設在縣政務中心壹樓綜合交易登記工作臺。工作臺的居民和建設者負責接受初步審查,稅務人員審核,並由住建局審查和匯總。它將於1月1日支付,財務將定期審查。
四是優化預售資金監管制度。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強資金監管信息化建設,強化部門責任和資金監管,充分發揮預售資金監管效能,合理調整監管比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無糾紛、信用記錄良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按1節點提前撥付預售監管資金,減輕企業資金壓力,支持企業加快項目建設。
五是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做好市場預警監測和信息發布,引導居民理性購房、理性消費。嚴格執行新建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制度,引導開發企業合理確定銷售均價,落實價格公示和“壹口價結算”制度,穩定商品房價格。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活動,落實“雙隨機壹公開”和日常檢查制度,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無證預售、價格欺詐、發布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不斷凈化市場環境,規範市場秩序。
六是加強輿情管控和市場引導。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網絡平臺、媒體要正確引導輿論和市場預期,相關部門要加強網絡輿情監測監管,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嚴厲打擊發布虛假信息、惡意炒作、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
七、政策執行期限。本通知有效期壹年,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2023年6月30日自動廢止。
八。政策解讀及其他。本《通知》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有關政策措施與本《通知》不壹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孝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孝昌縣教育局
孝昌縣財政局
孝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孝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孝昌縣稅務局
孝感住房公積金中心孝昌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