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於加強全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意見》,非承德本市戶籍家庭在中心城區(雙橋區、雙灤區、高新區)範圍內限購1套新建商品住房。對在中心城區範圍內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不得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購房時間以交易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新購商品住房須取得不動產證滿2年後方可轉讓。
意見要求,房企和 房產 中介不得向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購房人出售住房。違反上述限購規定的,交易部門不予辦理房產交易確認手續,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登記手續。
在住房信貸政策方面,意見規定,第壹次購買普通住房且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承德市戶籍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非本市戶籍居民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對已擁有1套住房且無購房貸款或貸款已結清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對購買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辦理商業住房貸款。
同時,承德市還將加大住宅用地及住房供應。對商品住宅供應不足的縣區適當增加住宅用地供應;進壹步加大閑置土地清理排查和處置力度,屬開發企業原因取得土地未按規定期限動工開發滿1年的,按土地出讓價款的20%征繳土地閑置費;未動工開發滿2年的,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嚴防“囤地、炒地”行為;對應開工未開工的土地逐宗清理、逐宗督辦,對已完成土地供應的項目,督促全面開工、限期完工;對符合預售條件的商品房項目,督促企業壹次性上市公開對社會銷售。
記者在意見中看到,承德市還將開展規範房企經營行為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房企囤地炒地、惡意炒作、捂盤惜售、哄擡 房價 、變相漲價、價外加價、捆綁搭售,以及違反明碼標價制度、不按規定價格申報及備案等違規違法行為。開展整頓房產中介專項行動,打擊中介機構發布虛假房源及不實價格信息、壟斷房源操縱市場價格。對違規主體采取暫停網簽、立案查處、公開曝光、註銷資質等措施,進壹步規範開發、銷售、中介行為,營造公平、法治的市場環境。
和調控意見壹同出臺的《關於依法查處商品房違法預售行為的通告》要求,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企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銷售,不得設立銷售場所(含咨詢中心、接待中心、展示中心等),不得發布宣傳廣告,不得參加任何展銷活動。取得預售證後,應在10日內壹次性公示全部準備銷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等信息,應在銷售現場顯著位置公示《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壹房壹價等相關材料。
通告提醒廣大購房人,壹定要增強風險防範意識,購買“五證”齊全的房屋,如因購買“五證不全”的預售商品房出現後續問題和糾紛,應遵照市場規則依法解決。希望廣大市民不輕信、不傳播、不參與各種房地產違法項目的宣傳及預售活動,杜絕非法交易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