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中,韓世新在表哥的慫恿下,用龍泉別墅的錢投資,甚至把別墅賬戶裏的錢全部打給了表哥郭大龍。別墅的財務人員劉珊珊負責轉賬。兩人應該屬於合夥挪用別墅的錢,為自己謀取私利。這件事最終曝光,是因為郭大龍投資失敗,秘書攜款潛逃。其中,韓世新可能的罪名只是挪用資金罪,但根據情節,劉大奎並沒有報警,韓世新的姑姑韓冰也將挪用的資金全部退還給了別墅。因此,韓世新不應該因這壹罪行而被捕。退壹步說,如果真的判了這個罪,劉老根的孫女劉珊珊也是屬於* * *的,應該壹起帶走,但是戲壹直沒抓到。
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給他人使用,數額較大且超過三個月未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從事營利活動或者違法活動的行為。可以肯定的是,韓世新和劉珊珊犯下了挪用別墅資金進行投資的罪行。但從劉大奎沒有報警和劉珊珊沒有被抓來看,韓世新應該是因為其他問題被警方抓了。如果不是因為這個罪名,是因為什麽被捕的?
還有壹種可能是,韓世新是他表哥郭大龍公司的股東,郭大龍的錢多多貸款公司主要是吸收別人的錢,進行投資賺取利潤。然後,郭大龍可以說服韓世新投資,他也可以說服其他人投資。如果投資者眾多,這種行為可能被認定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而且從郭大龍的落網可以看出,錢多多公司極有可能參與了這壹犯罪,而韓世新是該公司的股東,很有可能對其承擔刑事責任,但韓世新並未參與錢多多貸款公司的經營。只是投資關系,所以可以認定,即使郭大龍和錢多多公司真的犯了這個罪,也不會認定韓世新犯了這個罪,因為他們沒有實際參與經營。
郭大龍投資失敗,把投資人的錢都賠光了。這只是公司正常的商業行為,他也承擔民事責任,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其秘書攜款潛逃,確實是犯罪行為,應當認定為侵占罪。
綜上所述,劇中韓世新被捕,唯壹可能的罪名是挪用資金罪。劉珊珊主要負責轉賬,他也得到了郭大龍公司返還的利息。兩人都犯有挪用資金罪,但劉珊珊沒有被逮捕,這表明韓世新沒有因這壹罪行被逮捕。此外,韓世新沒有參與其他犯罪,所以他最終被帶上了警車。到底是怎麽回事,真的很費解,可能是。
妳認為韓世新是因為什麽被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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