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完房貸後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1、貸款結清手續
房貸還完之後,需要前往銀行辦理貸款結清手續,領取貸款結清證明和房屋他項權證,且銀行需要在他項權證上蓋好公章,寫明註銷意見,如果房產證抵押在銀行的話,還需要領取房產證。
2、房屋解押手續
然後需要前往房管局辦理房屋的解押手續,提交房產證、蓋了銀行公章的他項權證、貸款結清證明等材料,註銷房屋的抵押登記,解除抵押狀態。
3、房屋過戶手續
同樣需要在房管局,在房屋解押之後,需要提供房屋產權人及***有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及房產證等材料,辦理房屋的過戶手續,獲得房屋的所有權。
如果房產證需要新增名字的,需要雙方都到場,並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材料。
4、保險退保手續
辦理房貸的時候也需要辦理相關保險,保險受益人為銀行。那麽在房貸還完之後,就需要攜帶個人身份證件、保單、貸款還清證明等材料,前往保險公司辦理退保手續或者更換保險受益人。
需要註意的是,保險公司退還的保險費是根據保險天數計算的,越早退保能夠退還的保險費就越多,建議盡早辦理保險退費手續。
5、押金退還
如果貸款買房的時候向開發商支付了押金,那麽在房貸還清之後,需要前往開發商辦理押金退還手續。如果沒有支付押金,那麽在房貸結清後辦理好房屋解押、過戶以及退保手續即可。
申請銀行貸款手續流程如下:
1、貸款的申請。借款人向當地銀行提出借款申請。除申請農村小額貸款外,申請其他種類的貸款須提供有關資料。
(1)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2)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借款申請前壹期的財務報告;
(3)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4)抵押物、質押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
(5)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6)銀行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2、信用等級評估。銀行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
3、貸款調查。銀行對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
4、貸款審批。銀行按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進行貸款審批。
5、簽訂合同。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6、貸款發放。銀行按借款合同規定按期發放貸款。
7、貸後檢查。銀行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
8、貸款歸還。貸款到期,借款人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要展期應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向銀行提出貸款展期申請,是否展期由銀行決定。
按揭貸款買房流程如下:
1、簽訂購房合同。
此時需要註意審查“五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2、繳付首付款,註意保存首付款收據。
3、到銀行填寫《個人房屋貸款申請表》。
帶齊首付款收據、《商品房買賣合同》、身份證、本市戶口簿(非本市戶口提供壹年以上暫住證明)、收入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到銀行填寫《個人房屋貸款申請表》。
4、銀行審查按揭貸款申請。
銀行的信貸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和逐級審批,如果認為符合銀行的貸款條件,會通知申請人簽訂《個人房屋按揭貸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過30年。
5、到房管局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
用以證明此房產上有銀行的抵押權。到公證部門辦理產權抵押公證,到保險公司辦理房屋保險。
以上手續銀行壹般會代辦。
6、開立賬戶。
選用委托扣款方式還款的客戶需與銀行簽訂委托扣款協議,並在貸款銀行指定的營業網點開立還款專用的儲蓄存折賬戶或儲蓄卡、信用卡賬戶。同時,售房人要在貸款銀行開立售房結算賬戶或存款專戶。
7、支用貸款。
經貸款銀行同意發放的貸款,辦妥有關手續後,貸款銀行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直接轉入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內,或將貸款壹次或分次劃入售房人在貸款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內。
8、按約還款。
借款人必須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否則銀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償還完畢貸款。
貸款本息結清後,註銷抵押登記,購房者就成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