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貸款還完房子他項權證怎麽解除
關於有以下幾點:
(壹)沒有還清貸款前,銀行壹般不會解除抵押,他項權證就是取回來也沒有什麽用,在貸款還清後,還必須到房屋產權登記管理部門去消除抵押記錄。
(二)如果是壹次性代他們償還貸款,可以在辦理消除銀行抵押登記的時候就馬上辦理新的抵押登記。如果銀行沒有抵押全部,房子的剩余價值部分還可以抵押給妳。但具體手續辦理需要咨詢當地產權登記管理部門。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四百壹十六條動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是抵押物的價款,標的物交付後十日內辦理抵押登記的,該抵押權人優先於抵押物買受人的其他擔保物權人受償,但是留置權人除外。
具體介紹:
(壹)房屋他項權證是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
(二)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三)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
(四)壹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註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
二、他項權證辦理註意事項有哪些
(壹)根據民法典,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註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二)他項權利登記是指設定房屋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所進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
因為貸款按揭購房的業主,產權目前是處在銀行抵押狀況,所以必須在房管局辦理他項權證,證明該房正在抵押按揭狀況。避免沒有辦理他項權證出現房屋再次抵押、典押情況。
三、什麽叫他項權證
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所謂他項權證,是壹個土地產權相關的術語,和我們講的認股權證是兩回事。
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註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壹)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壹並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