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辦,地方政府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是代表地方政府負責金融監管、協調和服務的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托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地方黨委、政府關於地方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決定和決議,監督檢查黨委、政府關於金融工作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
二是研究分析本地區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金融運行情況,制定本地區金融和金融業發展的中短期規劃和工作計劃。提出改善金融發展和安全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金融業、證券業和保險業的服務,促進地方經濟的協調發展和穩定。
三、積極協助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管理或監督地方金融機構。
4.負責組織、協調、規範、整頓和維護本地區金融秩序,防範和化解地方金融風險,推進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監督管理,維護地方國有金融資產出資人權益;
5.負責全區資本市場發展和利用的重大問題,研究制定全區資本市場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處理資本市場發展和利用的重大問題,積極協助推進企業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監督資本的資本運作。
擴展數據:
“金融是實體經濟發展的‘血液’和重要支撐。縣金融辦作為服務金融的職能部門,加強金融服務,服務實體經濟、銀行機構和社會公眾,認真履行金融部門職能,助力縣域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在全縣金融工作座談會上,建湖縣金融辦負責人說。
加強對實體經濟的服務。加大銀企接力,積極為銀行引進“三有壹缺”企業和80個新增長點項目,引導銀行機構及早介入、服務和推出,實現精準對接。
加快推進企業上市,組織上市企業現場咨詢活動,建立健全上市企業服務體系,重點完善提升劍牌、振華、奧美企業“壹企壹策”培育推進計劃,著力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工商、稅務等方面的問題,實行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全力幫扶。
加強服務銀行機構。針對財政部下發的《關於規範金融企業對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融資行為的通知》,組織各銀行業機構加強學習研究,積極應對政策形勢變化,改變間接融資的傳統思維,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推廣使用綠色債券、雙創債券、可續期企業債券等直接融資工具。
加強社會公共服務。充分利用“金融知識宣傳”、“送戲下鄉”、“法制宣傳”、“校園宣傳”等載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引導群眾樹立正確的理財觀念,增強防範和抵禦金融風險的意識和能力。
組織開展打擊非法出版物專項行動,重點對小額貸款公司、農民資金互助社、民間借貸等重點領域進行自查自糾和集中整治,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控制、早處置。依法打擊逃廢債務,配合公安部門,深入持續開展打擊逃廢債務專項行動,切實維護全縣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強化履職服務功能。大力開展“資本招商”活動,引入創業投資等社會資本參與江淮生態經濟區建設、產業振興行動計劃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促進經濟金融同頻振動。
百度百科-金融班
建湖人民網-縣金融辦強化服務促進實體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