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下崗職工再就業的有關規定主要有兩個:
1、《中***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主要內容是:
(1)統壹思想認識,明確目標任務,加強宏觀調控。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到,近年來出現職工大量下崗的現象,是計劃經濟條件下實行的就業體制和就業政策在經濟轉軌過程中的必然反映,也是長期以來重復建設、盲目建設以及企業經營機制深層次矛盾多年積累的結果。
(2)普遍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保障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行業)要堅持認真負責、盡力而為、突出重點、加強調控的指導思想,圍繞落實上述目標任務,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明確具體目標和要求,使這項工作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寬分流安置和再就業渠道。
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是保障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促進再就業的有效措施,是當前壹項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制度。各地要自下而上地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組織體系。
(4)加快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抓住調整和優化經濟結構的機遇,積極培育經濟增長點,繼續加強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建設,因地制宜地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以利於擴大就業。
(5)加強勞動力市場建設,強化再就業培訓。
要與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相適應,在所有企業(包括個體、私營等非國有企業)以及外商投資企業的中方職工中推行和深化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制度及住房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為勞動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正常流動創造條件。
2、《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主要內容有:
(1)確保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
要充分發揮我們黨的思想政治工作優勢,發揚黨同人民群眾同呼吸、***命運、心連心的優良傳統,切實加強下崗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要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和工作方法,堅決制止和克服官僚主義傾向。
(2)積極促進下崗職工的再就業。
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把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黨政“壹把手”負責制,並納入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行業)實際,抓緊研究制定貫徹本通知的具體辦法,確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實處。
(3)加強下崗職工勞動合同管理。
(4)進壹步完善“三條保障線”制度。
擴展資料:
下崗職工再就業補助規定
各級財政原來安排用於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的資金規模不減。各地在確保穩定和促進再就業的前提下,可以將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結余部分,調整用於對國有困難企業與下崗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所需經濟補償金的補助,逐步實現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
在《2003年政府預算收支科目》、《2004年政府預算收支科目》中第1903款級科目“國有企業下崗職工補助”下相應增設第190303項級科目“下崗職工經濟補償金補助”,用於反映財政對國有困難企業與下崗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所需經濟補償金的補助。
中央管理企業原則上執行企業所在地下崗職工出中心再就業政策,中央財政對中央管理企業中的困難企業與下崗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所需經濟補償金予以適當補助,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百度百科-中***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