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畢業(或畢業)9月1日起,開始承擔助學貸款利息,節假日不順延。
3.自畢業(或畢業)第四年起(畢業當年為第壹年),開始還本付息,本金還款日與利息還款日相同。
第二,利率和利率調整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發放時的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不得上浮。每年2月21,65438按最新基準利率調整。
擴展數據:
壹是本科,繼續讀研究生,繼續享受國家財政貼息。
1.當您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需要調整還款計劃,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時,本人或* *與借款人壹起,在您畢業年度的7月31日前,持錄取通知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向縣級資助中心提出申請。?
2.老師現場審核核對相關資料後幫妳辦理相關變更手續。變更單需要您或* * *與借款人簽字,經國家開發銀行批準後生效。不申請或申請失敗的,不能繼續享受財政貼息,需要按照原還款計劃執行。
如何更正借款學生或* * *借款人的身份信息?
如您或* * *借款人變更姓名或身份證號碼有誤,請持公安部門身份信息變更相關證明到縣級資助中心申請變更。
二。如果需要更換借款人,請遵循以下程序:
1.如果後續合同需要借款人更換,請在下壹年度申請續貸。您和新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表原件到縣級資助中心辦理。
2.如果將過去已經生效的借款合同變更為借款人,您和新借款人需要持身份證和戶口本到縣級資助中心辦理借款人變更手續。
三、關於補償高校畢業生學費和助學貸款的有關規定
1.2009年,財政部、教育部聯合印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暫行辦法》(財教〔2009〕15號),決定從2009年起,對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生(含高職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發放。
對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級以下基層單位工作且服務滿3年(含3年)的學生,給予相應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
2.請根據自身情況,在畢業當年明確就業意向後及時與所在高校取得聯系,並按照文件要求向高校提供相關材料,以獲得國家給予的國家助學貸款補償資金。
中國開發銀行-還款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