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自主創業,按規定在創業地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65438+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優惠利率,結合風險分擔,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在貸款優惠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的創業擔保貸款給予優惠。
3.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普通高校學生畢業後2年內從事個體經營的,自首次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費、註冊費、證照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4.享受培訓補貼:大學生創辦小微企業,畢業年度新招用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對畢業學年參加創業培訓的大學生,根據其創業培訓或就業創業資格證書,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5.免費創業服務: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生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免費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創業指導、融資服務、後續扶持等“壹站式”創業服務。
6.取消畢業生落戶限制:高校畢業生可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
7.創新人才培養: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全國各地高校實施的科教結合系列“卓越計劃”和協同教育行動計劃,享受創新創業教育跨學科課程和實驗班,探索跨部門、跨學科、跨學科的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新機制。
8.開設創新創業教育課程: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享受高校挖掘和豐富的各類專業課程和創新創業教育資源,以及面向全體學生開發的研究方法、前沿學科、創業基礎、就業創業指導等必修課和選修課,享受海量開放網絡課程、視頻開放課程等網絡開放課程,享受各地區、各高校資源的網絡開放課程學習認證和學分認定體系。
9.加強創新創業實踐: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大學科技園、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類實驗室、教學儀器設備等科技創新資源和實驗教學平臺。參加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和各類科技創新、創意設計、創業計劃等專項比賽,以及大學生成立的創新創業協會、創業俱樂部等社團,提升創新創業實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