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的小額信貸發展模式
小額信貸發源於非正規金融組織。小額信貸項目發展與銀行有兩種方式的聯系:第壹種類型是由於小額信貸項目的開展,從小規模的項目逐步成為獨立機構,進而發展成為正規的金融機構,例如孟加拉“格萊明鄉村銀行”和玻利維亞的“陽光銀行”。第二種類型為正規的國有銀行引入小額信貸項目,逐步服務於大量中低收入客戶,實現正規金融機構中設立專門的小額信貸部門,並按市場機制運作,可以盈利。如印尼人民銀行小額信貸部,歐洲復興開發銀行在東歐的試點;改革後的蒙古農業銀行等。目前,世界各國的小額信貸模式千差萬別,以各種方式存在,包括非政府組織、合作組織和正規金融機構等。
1.非政府組織模式:格萊明鄉村銀行模式是壹種非政府組織從事小額信貸的例子。格萊明鄉村銀行創建於1974年,80年代在政府支持下轉化為壹個獨立的銀行,但其實質上仍為非政府組織。到2003年末,格萊明已經擁有1195個營業所、1.2萬名員工,並覆蓋了312萬貧困農戶,存款余額2.27億美元,貸款余額2.74億美元,基本貸款年利率20%,貸款回收率99.06%,凈利潤1100萬美元。值得壹提的是:格萊明為擺脫依賴補貼的負面形象自1998年起不再接受政府和國際機構援助資金的註入,還針對客戶需求和同行競爭壓力,開始發放額度較大的中小型企業貸款。格萊明以小組為基礎的農戶組織,要求同壹社區內社會經濟地位相近的貧困者在自願的基礎上組成貸款小組,相互幫助選擇項目,相互監督項目實施,相互承擔還貸責任;在小組基礎上建立中心,作為進行貸款交易和技術培訓的場所;無抵押的、短期的小額信貸,但要求農戶分期還款,定期參加中心活動。對於遵守銀行紀律、在項目成功基礎上按時還款的農戶,實行連續放款政策。經營機構本身實行商業化管理,特別是以工作量核定為中心的成本核算。
2.正規金融機構模式:印尼人民銀行小額信貸部(BRI—UD)和泰國(BAAC)是正規金融機構從事小額信貸的模式。印尼人民銀行小額信貸部下設地區人民銀行、基層銀行和獨立營業中心。獨立營業中心是基本經營單位,獨立核算,可以自主決定貸款規模、期限和抵押,執行貸款發放與回收。機構內部建立激勵機制。獨立營業中心實行獨立核算,每年經營利潤的10%在第二年分配給員工。實行商業貸款利率以覆蓋成本(年利率32%);如果借款者在6個月內都按時還款,銀行將每月返回本金的5%作為獎勵;儲蓄利率根據存款額確定,存款越多,利率越高。這種政策使BRI吸收了印尼農村約3300萬農戶手中的小額遊資,儲蓄成為其主要的貸款本金來源。嚴格分離銀行的社會服務職能和盈利職能。銀行不承擔對農戶的培訓、教育等義務。BRI-UD高利率和鼓勵儲蓄的政策,使金融機構實現了財務上的可持續性。
3.金融機構和非政府組織緊密聯系模式:印度國有開發銀行—印度農業和農村發展銀行(NABARD)是將非正規農戶互助組(SHG)與正規金融業務結合起來從事小額信貸的模式。該模式開始於1991年,NABARD通過其員工和合作夥伴(亦稱互助促進機構,指基層商業銀行/信用社/農戶合作組織/準政府機構)對由15-20名婦女組成的農戶互助組進行社會動員和建組培訓工作,農戶互助組內部先進行儲蓄和貸款活動(俗稱輪轉基金,類似國內的“會”),NABARD驗收後直接或通過基層商業銀行間接向農戶互助組發放貸款。NABARD對提供社會中介和金融中介服務的合作夥伴提供能力建設和員工培訓支持,並對基層商業銀行提供的小額貸款提供再貸款支持。在2002-2003財政年度,NABARD***向26萬新成立的農戶互助組提供約1.6億美元的新增貸款。截至2003年3月,NABARD已累計對國內1160萬貧困家庭提供貸款,覆蓋全國近20%的貧困家庭。
4.社區合作銀行模式和村銀行模式:社區合作銀行(又稱信用聯盟)是完全由社員管理、自助式的金融機構。它由特定的群體或機構組織管理。合作銀行是壹個民主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金融合作社。由所有社員擁有並管理,每個社員有壹票的投票權來選舉合作社的負責人。
村銀行是國際社區資助基金會(FINCA)開創的壹種提供小額信貸的組織形式,它采用經濟民主化的方式運作,提供市場利率的貸款是其主要業務。村銀行與社區合作銀行的區別在於村銀行不是壹人壹票,可以壹人多票。村銀行小組就是由10-50人組成的互助小組,小組成員每周或每兩周開壹次會,小組會為自己提供三種基本服務:(1)提供小額自我就業貸款來開辦或擴大自己的生意;(2)提供壹種儲蓄激勵和壹種積累儲蓄的方法;(3)建立壹個提供互助幫助並鼓勵自立的以社區為基礎的系統。村銀行小組的成員相互擔保彼此的貸款並在組織內部采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5.國家級小額信貸批發基金模式:孟加拉國批發式小額信貸機構PKSF獨具特色,是壹個成功的自主性批發小額信貸機構,受到了國際小額信貸產業界的廣泛關註和推崇。為了集中管理國內外捐助機構和政府的扶貧資金,並推動小額信貸機構的持續發展,孟加拉政府於1990年設立了農村就業支持基金會(PKSF),該基金會註冊為非盈利性股份制公司,註冊資金1.7億美元,由國內外贈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組成,其董事會成員由7名獨立的社會知名人士組成,主席和其中2名成員由政府推薦,另外4名成員由15人組成的理事會推選(格萊明鄉村銀行總裁尤諾斯教授就是董事之壹)。PKSF僅對符合其標準的合作機構提供能力建設和免於擔保的小額信貸批發業務。截至2003年底,PKSF已接納189家合作機構,通過他們為213萬貧困農戶提供了1.65億美元的小額貸款。PKSF通過現場調查,審計和提交會計報表對合作機構實行監督,並幫助其制定長期發展規劃。PKSF這壹國家級小額信貸批發基金的設立,促進了小額信貸行業標準和最佳實踐的推廣,推動小額信貸機構的良性競爭和可持續發展,也大幅度減少了國際和國內用於小額信貸扶貧資金的設計成本。正是由於存在壹個有效競爭的小額信貸市場,PKSF的合作機構才能不斷創新,提高效率,PKSF自身的持續發展也得到相應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