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人:政府、出口信貸機構和金融機構、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
(2)項目發起人:政府、公司、企業;
(3)項目公司:由項目發起人設立。
b、雙層結構項目貸款的安排
第壹層次:貸款人與項目公司訂立貸款協議,貸款人向項目公司提供貸款;
二級:發起人與貸款人或項目公司簽訂以下三種擔保協議,發起人向貸款人提供相應的擔保:
(1)完成擔保協議:保薦人與出借人之間。
發起人向貸款人保證,當項目建設費用超支時,將負責為超支部分提供資金,以確保項目按期完工。
(2)投資協議:發起人與項目公司之間。
發起人應以股權投資或次級貸款的形式向項目公司提供壹定數額的資金支持,以補充項目公司流動資金的不足,維持項目公司的正常運營。
(3)購買協議:發起人與出借人之間。
當項目公司未能履行其與貸款人的貸款協議時,發起人應以未償還貸款金額的價格向貸款人購買貸款協議項下的貸款債權。
實質上,發起人負責償還貸款。a .各方:主辦人、項目公司和貸款人
項目產品的買方:贊助商或第三方。
b、安排
第壹層次:具有相同雙層結構的項目的貸款合同安排;
第二層次:項目公司與項目產品的采購方簽訂預購協議。項目投產後,按約定銷售產品,用收益償還貸款人的貸款;
第三層次:發起人向項目公司提供擔保,保證買方履行交割或付款協議中的付款義務。
3.四級結構項目貸款
a當事方:主辦人、項目公司、貸款人和項目產品的購買者。
貸方全資擁有的金融公司。
功能:方便項目貸款業務;當貸款人為多家銀行時,便於與項目公司及其發起人協商並完成貸款事宜;稅收便利和優惠待遇。
b、安排
第壹層次:貸款人與財務公司簽訂貸款協議,貸款人向財務公司提供貸款,貸款金額相當於事先約定的項目公司需要借入的資金。
第二層次:金融公司與項目公司簽訂遠期購買協議,金融公司將從貸款人處借入的款項支付給項目公司,作為購買項目公司產品的預付款。
第三層:項目投產後,項目公司將產品交付給金融公司,金融公司根據交付或付款協議將產品轉售給第三方,用收益償還貸款人的貸款。
第四層次:發起人向金融公司提供項目公司按預購協議交付產品義務的擔保,或向金融公司提供交付或付款協議中買方付款義務的擔保。
最後,金融公司將上述提款或支付協議項下的所有權利連同發起人提供的擔保壹並轉讓給貸款人,作為償還貸款的擔保。
國際項目貸款-項目貸款的法律文件
除貸款協議外,國際項目貸款涉及的法律文件主要有完工擔保協議、投資協議、采購協議、預購協議、產品付款協議、交貨或付款協議、特許經營協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