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公積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職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應當先由所在單位核實,然後持相關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桂林公積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桂林公積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1住房公積金提取(購房)申請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申請人與繳存人關系證明原件(繳存人有住房消費且住房公積金余額不足的,提供父母、子女、配偶住房公積金證明)。
3.1份購房合同原件(①商品房、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2)購買安置房提供雙方簽訂的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3)參與集資、棚戶區改造、市場化運作和危舊房改造等方式提供與房屋拆遷單位的協議。)
4.不動產產權證原件1份(未取得不動產產權證的:①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住房的,提供合同登記證明;(2)購買房改房提供《出售×××住房全產權評估及估價審批表》;(三)參與融資、棚戶區改造、市場化運作和危舊房改造等。,並提供房改部門的批文和花名冊。)
5.付款憑證原件(①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提供購房發票或收據;(2)購買安置房,提供支付房款的發票或收據;(3)購買集資、棚戶區改造、市場化運作和危舊房改造等。,並提供銷售單位出具的收據;(4)購買二手房的,應提供增值稅發票。)
6.本人(或配偶)購房所在地的戶口本或工作證明原件(提取異地購房申請的,提供)。
住房公積金提取(建造、改造)申請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申請人與繳存人關系證明原件(繳存人有住房消費且住房公積金余額不足的,提供父母、子女、配偶住房公積金證明)。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原件
住房公積金提取(大修)申請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申請人與繳存人關系證明原件(繳存人有住房消費且住房公積金余額不足時,應提供父母、子女、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3.房屋質量安全鑒定證明原件(由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
4.1原大修合同。
5.不動產權證書原件1份。
住房公積金提取(償還住房貸款)申請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申請人與繳存人關系證明原件(繳存人有住房消費,但住房公積金余額不足的,應提供父母、子女、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3.1原始借款合同(償還商業貸款和異地貸款時提供)
4.還款對賬單原件(償還商業貸款和異地貸款時提供)
5.本人(或配偶)購房所在地的戶口本或工作證明原件(異地購房需償還貸款)。
住房公積金提取(租賃)申請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1份婚姻狀況證明原件(信息未實現時提供)。
3.無房證明原件(租住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需提供)
4.住房租賃合同原件(租住公租房需提供)
5.租金繳納憑證原件(租住公租房需提供)
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材料(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1.身份證原件
2 .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原件
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材料(本人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1.身份證原件
2.醫院出具的診斷書原件(縣級以上醫院出具)
3.付款通知原件(醫療結算發票)
4.患者與存款人之間關系的原始證明
住房公積金提取(退休)申請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退休證明原件(要求提前退休)
住房公積金提取(出境定居)申請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 .公安等有關部門出具的移民批準文件,以及所定居國家(地區)的長期居留證明原件。
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材料(與單位終止勞動人事關系)
1.身份證原件
2.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原件(已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取公積金的,須提供)
備註:申請與公司解除勞動人事關系時,申請人個人賬戶需封存半年,未異地存款。
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材料(繳存人死亡、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
1.死亡證明原件(死亡證明和失蹤證明)
2.繼承關系證明原件(資金轉入繼承人賬戶時提供)
3.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材料(現房加裝電梯)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結婚證原件(產權人配偶申請提取時提供)
3.房產證或不動產登記證原件(如已在銀行抵押,可提供經抵押銀行蓋章確認的復印件)
4.增加原電梯費用分攤書面協議。
5.添加電梯的原始付款發票。
6.規劃部門的批準文件原件
7.驗收意見
桂林公積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2桂林公積金租房提取條件。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以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桂林公積金租房提取時限
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壹次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上壹年度實際支付的房租,最後壹次提取應在租賃合同結束後壹年內辦理。
桂林公積金租房提取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不享受資料時提供);
(3)無房證明原件(如租住商品房,本人及配偶須提供);
(4)住房租賃合同原件(租住公租房需提供);
(5)房租繳納證明原件(租住公租房需提供)。
桂林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
(1)職工租住公租房* *租賃住房:按實際租金支出全額支付;
(2)租賃商品房:租金提取額度根據市場租金水平和租賃住房面積確定(目前平均租金為20元/平方米),但不得超過最高提取限額:1.200元/月。最高提取限額應根據市場租金適時調整。
桂林公積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3公積金提取壹般由單位辦理。單位對員工提取的材料進行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單位經理憑上述材料辦理提取業務。
單位拒絕為職工提取公積金,或者職工賬戶已轉入集中封存戶的,由職工本人持上述材料辦理相關業務。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可以選擇提取公積金,個人賬戶中的公積金可以定期轉入職工指定的儲蓄賬戶。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應當先由所在單位核實,然後持相關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管理中心應當在受理申請後3日內,根據住房公積金提取和使用條件進行審批。
單位職工的退出按下列程序辦理:
1.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應當向本單位經理提交規定的提取證明材料;
2.職工所在單位經辦人核實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的申請材料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單》;
3.單位經辦人持職工個人證明材料、《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單》、單位回執到管理中心審批辦理;
4、對於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管理中心將提取金額直接轉入聯名卡,職工持卡到銀行提取;未辦理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的,管理中心將提取金額轉入單位賬戶,由職工到單位財務部門領取。
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什麽條件?
1,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和意願,資信良好;
2.有已登記的、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3、有不低於收購總價30%的自籌資金;
4.同意將所購房屋作為抵押物;
5.同意辦理綜合貸款保險;
6.擔保人(售房單位)同意擔保至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並辦理房屋他項權利抵押登記後交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保管;
7.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按時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壹年以上且連續繳納無拖欠的職工,在購買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的住房時,可以申請政策性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