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發布《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要求各地放寬公積金貸款條件。今後職工連續繳存滿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並首次明確提出公積金將實現異地互認。2065438年9月21日,住建部在官網發布《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操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如下:
1,貸款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業務咨詢,壹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市公積金繳存中心提出申請,市公積金繳存中心根據職工的申請對職工發放的貸款進行核實。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結清的繳存職工,為其出具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繳存和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應當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證明》中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4.異地繳存職工貸款還款期間,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發生轉移的,原繳存地市公積金中心應當及時告知貸款地市公積金中心,並轉入市公積金中心。
5、轉入地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重新識別和記錄異地貸款情況。
住房公積金貸款完整流程:
1,初審: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包括申請人資格、貸款額度、貸款期限等。初審合格後,中心將發出《抵押物審查評估通知書》。
2.評估:
申請人持《抵押物審查評估通知書》到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所購房屋進行價值評估。經濟適用房不需要評估。
3.回顧:
申請人持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和中心要求的初審材料到中心進行貸款審查。符合條件的,中心出具《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托貸款調查通知書》。
4、擔保手續:
申請人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書》,按其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選擇抵押+擔保的,擔保人出具書面保函;選擇抵押+保險或第三方擔保的,應在保險公司投保或在擔保機構辦理委托擔保手續。
5.簽訂貸款合同。
6、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受委托銀行簽訂貸款協議。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受委托行業可根據需要匯總借款人申請材料,提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8.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核定每筆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後,與受委托銀行簽訂委托貸款合同。
9.根據委托貸款合同,受委托銀行應在與借款人分別簽訂《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質押合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擔保合同》後辦理貸款手續。
10.受托銀行將貸款直接劃入賣方在受托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