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限購令:
2010年4月30日,北京發布“國十條”實施細則,率先規定“每個家庭只能購買壹套新建商品住房”。9月29日“國五條”頒布後,共有上海、廣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個壹二線城市出臺了限購政策。
截至2月2011,36個城市提出限購;新壹輪限購城市將翻倍至72個,樓市高壓調控將陷入“冰點”。據相關專家預測,房價將在2011得到遏制。2011 8月17日,住建部發布二三線城市限購標準;65438+2月,住建部通知地方政府,對於限購政策將於2011年底到期的城市,到期後地方政府應繼續執行限購政策。
2065438+2004年6月26日,呼和浩特取消住房限購令。2065438+2004年9月26日,蘇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確認蘇州五區全部取消限購,90平米以下的房子也取消限購。
廣州實施
2010、10、10,房地產交易中心發布《關於限制居民家庭套數的說明》,正式實施廣州限購令細則。房地產交易中心10 6月15日之後的交易明細如下:
壹、契稅
1.?普通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唯壹住房:按1%征收。
2.普通住宅:90平米(不含90平米)-144平米(不含144平米)唯壹住宅:1.5%。
3.?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和非獨有住房:按3%征收。
4.唯壹住房的定義:以家庭為單位,名下沒有住房,只有這套即將購買的住房。
比如曾經賣了壹套房子,現在沒有自己的房子,現在又買了壹套新的,是唯壹的房子。
比如名字裏有車位和商鋪,但是沒有房子。現在新買壹套,也是唯壹壹套房子。
第二,個人所得稅
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壹年內購買新房的,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
第三,住房限購政策
1.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十個區限購壹套新房。
辦理交易手續時,需提供購房人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十個區限購壹套新房。
辦理交易手續時,需提供購房人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購房人在本市1年以上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原件。
3.非本市戶籍且未能提供上述證件的家庭不能購房。
4.18周歲以下人員,在本市限制單獨購買商品住房。
5 .香港、澳門、臺灣省及外國機構或個人購買的新房:
1)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因居住需要,可在境內購買壹定面積的自住型商品房。
2)境外機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經批準從事房地產業務的企業除外)和在中國境內工作、學習壹年以上的境外個人,可以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購買非自用、自住商品房。未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代表處的境外機構和在中國工作、學習不滿壹年的境外個人,不得購買商品房。
3)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和個人必須在實名登記系統購買自住、自住商品房,並持有有效證件(境外機構應持有我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其在境內設立機構的證明,境外個人應持有其來我國工作、學習的證明,並經我方認可),到國土、房產主管部門辦理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
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
新建商品房:以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住宅系統房屋合同網上簽約時間為準,未網上簽約的以房地產登記部門合同備案時間為準。
二手房:以房地產交易登記部門業務受理時間為準。
2010 10 6月17日,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發布樓市調控細則,不僅限制廣州每個家庭只能買壹套房,限制外地人在廣州買房,還規定18周歲以下人員不得在廣州買房。
參考資料:
1,百度百科-住房限購令
2.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完善廣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