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⑴數量
1,廣州戶籍居民家庭限購2套;
2.廣州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限購1套;
3.非廣州戶籍家庭連續繳納5年個稅或社保(自購房之日起計算,不計算補繳部分),限購套數為65438套+0套;
4.非廣州戶籍居民家庭在從化、增城兩區限購(含捐贈)1套住房;
5.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按照現行有關政策執行;
②轉讓/贈與
1.2017 3月30日起,居民須取得不動產證滿2年方可過戶或辦理產析手續;
2、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單位自2065438+2007年3月30日起,新購住房須取得滿三年方可轉讓;
3.如果房子送給別人,必須滿2年才能再次購買房子;
4.接受住房禮品的人必須符合廣州現行的限購政策。
⑶公寓
2018、17 2月20日起,居民個人可購買2017年3月30日前出讓土地的公寓,取得不動產證滿2年後方可再次轉讓;
2065438+2007年3月30日後出讓土地的商業地產項目仍按原政策(即330新政)執行。
第二,限制貸款
⑴首付款
1,廣州無房無貸(超):最低首付30%;
2.在廣州沒有住房和貸款記錄的人:商品房最低首付40%,公寓最低首付70%;
3.在廣州有房無貸款記錄者/已還清首套住房貸款者:商品住房最低首付50%;
4.廣州首套房子未還清:商品房最低首付7成;
5.廣州有房:公寓最低首付7成。
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1.對離婚後壹年內有住房貸款的申請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在穗擁有住房1套的居民家庭信貸政策;
2.對成年、無業、無固定收入、還款資金來自其他共同借款人的借款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在穗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信貸政策;
3.廣州戶籍職工累計足額繳存1年以上,非廣州戶籍職工累計足額繳存2年以上方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首付款不能貸款。
商業銀行、小額貸款機構、互聯網金融機構、信托投資公司等金融業務經營者不得發放或變相發放購房首付款貸款。
第三,商業地產項目
1.商業服務項目未經批準不得改變為住宅用途。
2.商業服務業項目的規劃建設和辦理不動產證的最小單位建築面積不得少於300平方米。
3.壹手商業服務物業只能出售給法人實體用於商業和辦公用途,並且只能在再次轉讓時出售給法人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