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新生路費和短期生活補助是各地為照顧家庭困難大學生順利求學而采取的社會救助行為。它有非常強的程序要求和時間要求,所以必須按照當地的規定辦理。
請看x中的“大學新生路及短期生活補助計劃”。
(1)應用。建檔立卡貧困學生考上大學後,應向研究生院申請新生路費和短期生活補助,填寫《榮縣大學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路費和短期生活補助申請表》(附件1)。
(2)學校初審。學校先審核《容縣大學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道路及短期生活申請表》(附件1)、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3)宣傳。經學校初審後,對符合享受新生路費和短期生活補貼條件的學生進行公示(附件2),公示期為7天。
(4)辦理銀行卡。確定資助的新生在資助部門發放的銀行辦理銀行卡;已經有助學金卡的學生,不需要辦理銀行卡。學生辦卡後,須將銀行卡號報學校資助處備案,並在《榮賢學校2012新生道路及短期生活補助銀行卡確認表》(附件5)上簽字,以核實確認銀行卡提供的相關信息的準確性。
(五)總結報告。學校匯總路費補助人數,填寫2012榮縣學校大壹路費及短期生活補助發放審批表(附件3)、2012榮縣學校大壹路費及短期生活補助個人信息審批表(附件4)、2012榮縣學校大壹路費及短期生活補助銀行卡。連同《榮縣大學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道路及短期生活申請表》(附件1)、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學生證壹份等證明材料,分批提交資助部門審核。
(六)審核簽發。資助部門審核學校提交的材料後,會直接將資金發放到學生的銀行卡上。資金發放後,學校負責收回學生入學時上交的回執復印件,並寄回學校備案),做好學生去向登記和補助統計工作,填寫《容縣貧困家庭學生2012畢業去向登記表》(附件6)、《2012貧困高校新生入學補助專項資金統計表》(附件7)。
(七)建立健全檔案和臺帳。學校每年將建立健全上述材料的檔案和臺賬備查,同時將學生去向和資助情況錄入廣西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管理信息系統。
學生貸款處理流程如下:
1.貸款受理部門:借款人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2.準備材料:準備好上述貧困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郵儲銀行存折後,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要完整填寫申請表,並完整蓋章。
3.審核材料:借款人和* * *連同借款人到登記領取表格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兩份身份證明材料(包括借款人和* * *的身份證及復印件連同借款人、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本)、申請表和郵政儲蓄處,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核。
4.簽約:借款人及* * *與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特別提醒,請在合同中填寫存折,壹定要填寫準確。如因填寫錯誤導致貸款無法匯出,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5.歸還合同回執:借款合同簽訂後,學生可持合同到大學報到。2011起,學生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回執即可,無需郵寄紙質回執。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在註冊後30天內(不晚於65438+10月30日)未收到回執的,視為學生已取消貸款申請。
6.貸款發放與支付: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在合同約定的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大學指定賬戶。
7.還貸:借款人畢業後,學生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將足額資金存入個人賬戶;代理結算銀行根據區資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細表,從學生個人賬戶中扣款相應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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