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總則
為保證高等學校順利招生,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壹條本章程適用於廣西金融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
第二條學校招生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直屬部門:廣西教育廳
第四條學院全稱:廣西金融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學院代碼:14512
第六條辦學層次:高等職業學院(學院)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八條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九條地點:廣西南寧大學東路91號(東校區)
廣西南寧大學西路168號(西校區)
廣西梧州市衛龍區高王路109號(聯合學校)
廣西梧州市岑溪市育才路503號(聯合學校)
第三章招生對象、專業、人數和費用
第十條參加普通高考的民族考生全部面向全國招收,2021共38個專業(方向),計劃招收全日制高職新生6500人。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學生所在省(區)教育廳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壹條嚴格按照自治區物價局批準的標準,所有招生專業、人數和收費標準通過高校招生簡章和高校網站向社會公布。
學費:6000-7500元/學年(根據專業不同);
住宿費:800-1300元/年(視住宿條件而定);
書費:書費按600元/學年預付,按實際支出結算,超出部分予以補足。
第四章準入原則
第十二條學院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院監督”的招生制度,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的政策法規,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個嚴禁”、“十個嚴禁”,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三條外語統考:不限。
第十四條報考我市高考的考生須參加高考並符合以下要求:
1.我院錄取考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通知》(教〔2003〕3號)執行。
2.由於專業性質的限制,我校高鐵客運要求考生女生1.63m及以上,男生1.73m及以上,無色盲,色弱(不能識別紅黃綠三種顏色中的任何壹種)。
3.新生入學後,學院將進行體檢復查,對隱瞞既往病史、不符合上述體檢要求的新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招收新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確定考生入檔專業的辦法:
壹、普通高考招生
普通高考招生按招生計劃所在省、自治區招生考試院規定的錄取批次投檔原則投檔。對於進入檔案的考生,按以下原則確定專業:
1,堅持德智體全面測量,進入檔案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相關專業。
2.如果不能滿足所有專業誌願,如果進行專業調劑,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調劑到相應專業。高考成績達不到專業誌願且不服從調劑的,予以辭退。
第二,單獨招生
1.投檔考生按誌願順序原則投檔,總成績由高到低,直至招生計劃滿。如果考生第壹專業誌願不能滿足,則按其第二專業誌願錄取,以此類推。
2.考生專業誌願不能滿足。如果考生填寫“服從專業調劑”,可以調劑到其他專業。考生填寫“不受專業調劑”的,按退檔處理。
三、中職對口高職招生
1.投檔考生按誌願順序原則投檔,總成績由高到低,直至招生計劃滿。如果考生第壹專業誌願不能滿足,則按其第二專業誌願錄取,以此類推。合作中等職業學校2+3計劃單獨列出,單獨排序。
2.考生專業誌願不能滿足。如果考生填寫“服從專業調劑”,可以調劑到其他專業。考生填寫“不受專業調劑”的,按退檔處理。
四、計劃未滿或未按相關政策招生的,按上述1、2的原則確定考生的專業。
5.報考國際金融、大數據、會計(國際會計方向)的考生,英語高考成績好,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六、高考總分相同,優先錄取文體能力強、綜合素質好、歷史(文科)、物理(理科)及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五章組織和監督機制
第十七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組織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處理日常招生事務。
第十八條學院嚴格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切實維護招生的公平、公正、公開。學院成立了招生監督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全過程,並設立招生監督電話(電話:0771—3481779),接受社會監督。
第六章其他
第十九條獎金、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
第壹,國家助學貸款
貧困家庭學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壹般在學生所在縣(市、區)的資助辦。
第二,政策性獎學金
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廣西區政府獎學金。其中,國家獎學金比例約為全日制學生的0.3%,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誌獎學金比例為全日制學生的3%左右,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此外,每年還有行業、校企合作等各種獎學金、補貼。其中,國家勵誌獎學金必須是被高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生註冊入學並取得正式身份後,按規定向所在高校申請參加選拔。每年申請評選壹次。
三。國家撥款
國家助學金的比例和數額嚴格按照國家制定的標準執行。目前分兩個檔次資助:壹類國家助學金主要用於資助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和建檔立卡學生;二類國家助學金主要用於資助經濟困難學生(貧困生)。資助標準為壹等資助4300元/年,二等資助2300元/年。資助額度按當年國家標準確定。
國家助學金只能由被所在大學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申請。學生註冊入學並取得正式身份後,按規定向所在高校申請參加選拔。每年申請評選壹次。
第二十條被錄取的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到我院辦理入學手續。未在1周內報到和請假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不予入學。
第二十壹條廣西金融職業技術學院實行陽光錄取工程,錄取全過程由紀檢監察監督。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招生。凡以我校名義從事非法招生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將依法追究其責任。希望考生和家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和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二十二條我校沒有穆斯林食堂。
第二十三條聯系信息
1,高校招生辦電話:0771-3481330,3481332。
2.地址: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大學西路168號(西校區)
3.學院網站:www.gxjrxy.com
4.招生咨詢QQ: 1140266227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章程與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不壹致的,以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我校學生事務與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