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大購房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提到,汕尾市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按照國家和省住房信貸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目前,對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需要執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25%;對擁有壹套住房且相應住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應重新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的政策。金融機構應根據市場變化合理確定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水平。
同時,按照“市場化”和“法治化”的原則,滿足房地產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金融機構要對經營穩健、風險可控、抵押物充足的優質項目提供合理的房地產開發貸款支持,不得盲目抽貸、斷貸或壓貸,有效緩解房地產市場資金鏈運行壓力。
在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方面,《通知》顯示,降低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壹手商品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為30%。繳存職工在汕尾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許提取本人及配偶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優化土地供應和施工許可,降低土地競買保證金比例,將競買保證金比例調整為不低於土地招拍掛底價的20%。土地出讓金自成交之日起壹個月內支付至不低於50%,剩余支付期限不超過壹年。
同時,實行“征地建設”。加強前期土地準備,達到土地凈出讓條件。施工工程可分為基坑支護及土方開挖、地下室及0.000以上三個階段,實現“以地起步”。
關於實行“交付即發證”,通知明確,實行房屋交易網上登記、納稅、不動產登記“壹窗受理、並聯辦理”的工作模式,開發企業和購房人可申請“交付即發證”服務。
在加大人才安居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指出,高層次人才購買普通壹手商品住房用於自住的,允許其在繳納定金、簽訂認購協議後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所購住房首付款,不受汕尾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計劃約束。同時,高層次人才購買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受戶籍限制。
貸款額度方面,高層次人才在汕尾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壹類人才最高可享受現行貸款額度上限的4倍,即不超過654.38+0.6萬元;二類人才最高可享受不超過現行貸款限額3倍,即不超過1.2萬元;三類人才可享受最高不超過現行貸款限額2倍,即不超過80萬元;四類人才最高可享受65438+現行貸款額度的0.5倍,即不超過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