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滁州 公積金貸款 額度新調整,根據新政策規定,個人正常繳存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家庭成員有兩人以上正常繳存公積金的,***同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新政策自2021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
具體政策規定如下:
滁金管委〔2021〕1號
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通知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經市政府同意,自2021年4月1日起,對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進行調整。調整後,借款人家庭成員只有1人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為30萬元;借款人家庭成員有2人及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同借款的,最高貸款額為40萬元。請妳中心根據借款人家庭繳存住房公積金情況制定具體執行標準。
特此通知。
滁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1年3月30日
滁金管〔2021〕7號
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具體執行標準的通知
各分支機構、科:
根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通知》(滁金管委〔2021〕1號)精神,自2021年4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按以下具體標準執行:
1、借款人家庭成員只有1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按以下方式核定:
(1)月繳存額在500元以下的,最高可貸15萬元;
(2)月繳存額在50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的,最高可貸20萬元;
(3)月繳存額在1000元(含)以上、1500元以下的,最高可貸25萬元;
(4)月繳存額在1500元(含)以上的,最高可貸30萬元。
2、借款人家庭成員有2人及以上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同借款的,貸款額度按以下方式核定:
(1)合計月繳存額在1000元以下的,最高可貸25萬元;
(2)合計月繳存額在1000元(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最高可貸30萬元;
(3)合計月繳存額在2000元(含)以上、3000元以下的,最高可貸35萬元;
(4)合計月繳存額在3000元(含)以上的,最高可貸40萬元。
借款申請人月繳存額按申請前符合貸款申請繳存時間的平均月繳存額核定。
滁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