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壹個公民只能擁有壹個賬戶。擁有雙重戶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居民身份證法》。
雙重賬戶的存在有兩個原因。壹是戶籍管理員的疏忽。首先是“戶籍腐敗”。
根據法律專家的說法,雙重戶口成為超級公民和特權公民。如果妳享有雙重國籍的待遇,妳將淩駕於法律之上,這相當於享有特殊的司法豁免權。雙重身份可以逃避政府的監管和法律的打擊。“雙重戶口”的存在使壹些人成為特殊公民,他們在買房、貸款、納稅、計劃生育、社會福利和出入境等方面都享有“雙重國籍”待遇。特別是官員逃避監督,違反法律和紀律,甚至逃到國外,提供了便利和安全。戶籍的混亂也危及社會的信用體系。壹人多戶是指壹個人有多個身份。多重身份的人在經商、結婚、出國時經常使用不同的身份欺騙他人和社會,破壞了社會信用體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6條,壹個公民只能在壹個地方登記為常住居民。因此,“雙戶口”的存在是違法的。壹旦發現,公安機關應取消其中壹項。壹些官員及其親屬的“雙重戶口”顯然是人為造成的,其背後隱藏的是嚴重的“戶籍腐敗”。根據公安部發布的《辦理戶籍和居民身份證工作規範》,公安機關辦理戶籍和簽發身份證件的程序相當嚴格,而且人口管理已經全國聯網,普通人幾乎不可能作弊。有些人之所以能做到,是因為公安機關有知法犯法的“內鬼”,表明他們在管理中以非正常權力的手段幹擾事實。
對發現和暴露的“雙戶口”問題,絕不能掉以輕心。我們必須啟動調查機制,看清隱藏在背後的“戶籍腐敗”。戶籍管理至關重要。即使錯誤是由於疏忽造成的,也應追究失職責任。如果是收受錢財或故意偽造文件,應追究行賄人的法律責任。
取消雙重戶籍的手續並不繁瑣,只要妳帶上戶口本和身份證到當地派出所填寫註銷申請表。
註銷戶口時,公安機關會出具註銷證明。只要您持有此證書,就可以更改“駕駛證”和“畢業證”等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