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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美國歷史上的胡佛總統的歷史事跡(主要在經濟危機時期)

總統任期進入白宮第壹天,胡佛就開了壹個記者招待會,誓言要把政府與媒體的關系推向壹個“新階段”。胡佛要求新聞界選出壹個記者委員會,來為白宮記者招待會提出改進建議。胡佛還拒絕使用發言人,而是直接與記者對話,並在每次會前向記者們分發壹個文本,扼要記述了總統將於會上所作的聲明。在胡佛執政後的頭四個月中,他舉辦記者招待會的密度之大不僅超過諸前任總統,也是任何後任所未能及的。不過,1929年證券市場崩潰後胡佛就改變了這壹媒體政策,不但大幅減少新聞發布會次數,而且開始過濾與會記者。

主要政策

早在1928年11月當選總統之後,胡佛就制定了壹個旨在改善國家管理機構的計劃。作為進步主義者和改革運動家,胡佛把他的總統任期視為提升全體美國人生活水平的壹次契機,而這種提升要借助政府管理和鼓勵義工來實現。早在進入政界之前胡佛就批評過自由放任經濟政策;當商務部長時他壹直積極地倡導政府監管。現在,成為總統的胡佛可以更為有效地推廣他的經濟理念,並尤其致力於推動國會通過有關關稅改革和給予農民補貼的議案。

國內政策在稅務政策上,提倡為低收入人口減稅(未通過立法),並封堵了若幹富人逃稅漏洞。在司法方面,指示司法部和國稅局以逃稅罪名追查艾爾·卡彭,進而取締其黑幫組織。組織司法部下轄的聯邦監獄局並實施監獄改革。還在司法部成立反托拉斯處打擊壟斷。在勞工問題上,簽署諾裏斯-拉瓜迪亞法案以限制對勞資糾紛的司法幹預。提議建立教育部(未通過立法)。在兒童和教育方面,發布兒童憲章,倡導不分種族和性別地保護所有兒童。召開會議討論兒童健康和保護等問題。在人民福祉方面,提議通過聯邦貸款清除城市貧民窟(未通過立法)。倡議為65歲以上老人給予每月50美元的補助(未通過立法)。召開會議討論住房建設和擴大個人購房等問題。老兵醫療設施數翻了壹番。在環境保護方面,指派了壹個委員會規劃自然保護區,該委員會***將約12,000平方公裏和9,000平方公裏的土地劃為國家公園和國家林地。在交通和通信方面,就聖老倫斯海路[30]問題與加拿大達成了壹個條約,但未在參院得到批準。修建了舊金山-奧克蘭海灣大橋。要求航空郵遞業者采取更加嚴格的安全措施並提升服務質量。

胡佛的印第安人政策具有特殊的意味:胡佛本人為慈善家,而他的副總統又擁有部分印第安血統。貴格會的教義浸染令他相信印第安人應該實現經濟上的自給自足。胡佛指派Charles J. Rhoads為印第安人事務局局長以重組該機構,支持後者有關同化印第安人的主張,並設法弱化印第安人事務中的政府角色。胡佛的目標是讓印第安人成為真正的個人而不是從屬於部落,並負擔起1924年印第安人國籍法所賦予他們的公民責任[31]。

此外,胡佛在任內還擴大了聯邦公務員隊伍的規模和覆蓋面。取消針對政府土地的私人勘采租約。以及在科羅拉多河上修建水壩—後被命名為“胡佛水壩”。

外交政策在外交方面,胡佛政府於1930年發布了克拉克備忘錄。該備忘錄本為柯立芝任內副國務卿喬舒亞·魯賓·克拉克(J. Reuben Clark)於1928年所擬,但直到胡佛上任後才得以公開。克拉克備忘錄針對西奧多·羅斯福的幹涉主義作出了修正,強調所謂羅斯福推論並非門羅主義的壹部分[32]。這也成為後來富蘭克林·羅斯福時代對拉美國家所采取的善鄰政策之濫觴。胡佛還命令從尼加拉瓜和海地撤軍;提議對拉美進行軍事禁運;並建議列強裁減三分之壹的海軍軍備(稱作胡佛計劃)。針對日本發動九壹八事變侵占中國東三省,胡佛和國務卿亨利·史汀生(Henry Stimson)確立了所謂胡佛-史汀生主義(Hoover-Stimson Doctrine),稱美國決不承認任何以武力奪占之領土。

在他的任期內,胡佛還調解了智利與秘魯間圍繞阿利卡和塔克納的領土糾紛。根據1833年硝石戰爭結束後所簽的《安孔條約》,阿利卡和塔克納交由智利統治十年,十年之後經全民公決決定最終歸屬。但公決從未進行。經胡佛調停,兩國於1929年簽訂《利馬條約》,智利保留阿利卡,而塔克納復歸秘魯。

1928年11月,胡佛開始了為期七周的拉美“親善之旅”,以向南方國家解釋他的經濟和貿易政策。經阿根廷時,胡佛躲過了壹次由塞維裏諾·吉奧瓦尼(Severino Di Giovanni)領導的無政府主義者對他的刺殺。吉奧瓦尼等人打算炸毀他所乘坐的火車車廂[33],並已得到了壹份胡佛的鐵路行程表,其中詳細記載了他抵達每壹站的時間。不過,吉奧瓦尼未及安置炸藥就事敗被捕 。胡佛本人從未提及過此事;他對阿根廷的贊美之詞在東道主國和媒體都得到了良好反響。

胡佛對經濟政策的態度主體上是基於誌願精神來維持。早在執政之前,胡佛即支持以公私合作來實現長期高效增長這壹概念。他害怕過多的政府幹預或強迫會剝奪企業的個性與獨立,而在他眼中這兩個要素正是美國價值的核心。因此,大蕭條的到來不僅是對國家經濟,也是對胡佛的理念的考驗。雖然據胡佛在其回憶錄中的說法,危機伊始,他拒絕了財政部長安德魯·W·梅隆“棄之不管”的建言,但是,壹些批評家(如自由派經濟學家保羅克魯格曼)則批評在秉持自由放任的經濟觀這壹點上胡佛與梅隆其實是相同的。為抑制大蕭條所導致的經濟劇烈下滑,胡佛做出了多種嘗試,但幾乎無壹奏效。當蕭條初期經濟形勢急速惡化的時候,胡佛拒絕了通過立法給予援助—他相信這會使民眾變得依賴聯邦政府。胡佛所采取的方法是與商界合作制訂了許多基於誌願原則的對策,鼓勵州和地方政府做出反應,以及加速聯邦工程建設。直到他的任期快結束時,胡佛才開始支持壹系列的立法解決方案。

1929年,胡佛批準了墨西哥裔人口遣返計劃(Mexican Repatriation program)。這壹計劃旨在減少墨西哥裔人口造成的就業競爭,並降低市政援助的負擔。計劃壹直實施到1937年,其間***有50萬墨西哥人和墨西哥裔美國人被送回墨西哥,其中大部分都是被強迫離開的。

1930年6月國會通過了斯姆特-霍利關稅法(Smoot-Hawley Tariff Act),胡佛簽署了該法案。這項法律提高了數千種進口商品的關稅稅率,意在通過增加進口商品的價格來鼓勵美國人購買本國商品、增加政府收入、以及保護農民利益。然而,此時經濟危機已蔓延至全球,其他國家作為回應也對美國商品征收報復性關稅。結果,國際貿易大幅下降,反而加劇了蕭條。

1931年胡佛發表《延債宣言》(Hoover Moratorium),建議各國政府間的債務、賠償及戰債軍延期壹年償付,但同時各國欠美國的債務不能取消。由於所接受的賠償大於應支付之戰債,法國等國對這壹提案表示反對。最後法美不得不單獨達成協議以謀求妥協。但是,宣言並未緩解經濟危機。隨著其壹年期時限的接近,各國開始設法徹底解決壹戰遺留的債務問題。1932年7月,各有關國家在洛桑簽訂《洛桑協定》,規定德國在未來37年內支付總額為30億馬克的最終賠款,其中壹部分作為國際基金,壹部分給美國。會上,英法答應放棄賠款,同時要求美國也相應取消戰債。但是,胡佛在1932年11月拒絕了英法取消戰債的要求。盡管如此,法英還是於1932年至1933年間相繼停止支付戰債。另壹方面,1933年希特勒上臺後更是完全否定了德國的賠款義務。壹戰債務問題至此也只能不了了之。

1931年,胡佛敦促國內各主要銀行成立了壹個稱為國家信貸公司(National Credit Corporation)的銀團組織。胡佛鼓勵國家信貸公司的成員銀行為小銀行提供貸款以防止它們倒閉。但這些大銀行並不願意提供這種貸款;並且,即便是提供,也通常要求借款銀行提供最大額度的資產作為抵押。政府很快就認識到國家信貸公司並無力實現建立它的初衷,並迅速被重建金融公司(Reconstruction Finance Corporation)取而代之。國家信貸公司的例子充分說明了胡佛依靠誌願主義來扶持經濟的信念。

到1932年,大蕭條已經擴展為全球範圍的經濟危機。在美國,失業率高到24.9%,農業腹地持續幹旱,大批企業和家庭拖欠還款,超過五千家銀行倒閉[43]。數以萬計的美國人因無家可歸而聚集起來居住在帳篷搭制的城市營地中。這些流離失所者稱這些營地為“胡佛村”(Hooverville),以表達它們對聯邦政府未能給予足夠援助的不滿。對此,胡佛和國會批準了聯邦住宅貸款銀行法(Federal Home Loan Bank Act),以刺激建設新住房,並減少貸款人的止贖行為。由於之後止贖的減少,這壹措施看似取得了效果;但還是作用太小、且來的太晚。

在蕭條開始以前,胡佛的首任財長梅隆提議並實施了大規模的減稅,其中將最高所得稅稅率由73%減為24%。蕭條開始後,隨著居民收入大幅下降,低稅率導致聯邦預算嚴重赤字。對增加聯邦收入的迫切要求促使國會於1932年通過新的稅收法,全面提高了各種稅率。其中,最高所得稅的稅率重新上調為63%,接近1928年之前的水平;不動產稅加倍;企業稅上浮約15%。此外還新增支票稅,規定對所有銀行支票另征2美分的附加稅。William D. Lastrapes和George Selgin等經濟學家認為支票稅是導致當時銀根嚴重緊縮的壹個重要因素。胡佛還鼓勵國會調查紐約證交所,這壹壓力導致了後者的多項改革。

1932年,胡佛政府為拯救經濟進行了最後壹搏,通過了緊急救濟和建設法(Emergency Relief and Construction Act),其中包括為公***建設項目提供資金和成立重建金融公司等內容。重建金融公司的目的是向金融機構、鐵路和農民提供政府擔保的貸款。這壹機構在建立初期並未產生太大效應,但富蘭克林·羅斯福保留了其設置,並將其大幅擴大為新政的壹部分。

胡佛的增稅和幹預市場等措施使得自由主義者批評他領導下的美國是中央集權經濟體制。富蘭克林·羅斯福指責***和黨政府開支和征稅過多、增加國家債務、提升關稅、增設貿易壁壘以及在政府救濟上花太多的錢。他還攻擊胡佛“魯莽和過分的”開銷,批評其“盡快將控制集中在華盛頓”的想法,稱胡佛領導的是“任何歷史上的和平時期當中最能花錢的壹個政府”。羅斯福的競選夥伴約翰·南斯·加納幹脆指責***和黨是在“引領美國走向社會主義路線”。

但是,就聯邦政府的幹預力度而言,胡佛的政策相比於之後新政所施加的措施實為相形見拙。而且,當胡佛要求國會通過立法時,他反復重申這樣的觀點:盡管民眾不應該挨餓,但救濟他們主要應當是地方政府的責任。

新政擁護者、羅斯福智囊團成員雷克斯福德·特格韋爾後來評價道—盡管當時沒有人會這麽講—“實際上整個新政就是胡佛所開啟之政策的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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