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姓名
如果在房產證上寫父母的名字,房子會被認定為父母的財產,貸款也會被認定為父母的債務,相應的升值或貶值也會由父母享有或承擔。但夫妻以婚後收入還貸的,如果雙方離婚,壹方不能主張房屋,但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以作為借款向父母主張,要求父母返還並均分。
2.未來丈夫和妻子的姓名
夫妻名字寫對了以後,房子就認定為夫妻財產,貸款也認定為夫妻債務。如果沒有“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會被認為是對夫妻的贈與,屬於雙方。如果離婚,父母無權索回出資。但是,如果“準夫妻”買房後沒有登記結婚,而是分手了,那麽“準婚房”仍然會被認為是雙方的財產,貸款也是雙方的同債。但如果有相應的證據證明父母的出資是基於“準夫妻”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為這部分出資是有附加條件的贈與,前提是雙方結婚。但是,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父母有權索回所交的錢。
3.父母和“未來丈夫和妻子”的姓名
在寫上這些名字後,房子將被認定為“準夫妻”及其父母的* * *財產,貸款也將被認定為他們的* * *債務,相應的升值或貶值將由這些人分擔或承擔。如果婚後僅用夫妻的婚後收入還貸,雙方離婚,已償還的貸款本息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主張,而雙方父母無權享有這部分財產。
4.該男子及其父母的姓名
房產證上寫的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所以房子會被認定為男方及其父母的* * *財產,貸款也會被認定為他們的* * *或有債務,相應的升值或貶值由他們共同承擔或承擔。而男方對應的財產權利份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新婚姻法,這部分財產並不因為結婚而產生* * *壹些結果。但如果夫妻以婚後收入還貸,如果雙方離婚,女方不能主張房屋,但可以主張已支付的貸款本息為夫妻財產,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還並均分。產權證登記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後果也是如此。
5.男人或女人的名字
這種情況需要從兩個角度分析:壹是壹方或壹方父母出資只登記在孩子名下。按照新婚姻法的規定,這屬於孩子婚前個人財產,婚後不會自動轉為夫妻財產。離婚的情況下,房產仍歸原所有人。其次,壹方或壹方父母出資,但登記在未出資的另壹方名下。法院通常認為是有條件的贈與。如果雙方未結婚,房屋歸房產證所列壹方名下,但另壹方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款項。雙方結婚的,屬於產權證下壹方的個人財產。
寫誰的名字,還要根據個人的不同需求,綜合判斷後再填,或者加名字。但總的原則是:家和萬事興,沒必要因為壹個財產導致家庭不和諧,實在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