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貸款分為長期貸款、臨時周轉貸款和外匯貸款,用途如下:
基本建設:指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基礎設施、市政工程、服務設施和新建、擴建的生產性項目等活動。
技術改造:是現有企業以擴大再生產為重點的技術改造項目。
科技開發:指用於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開發以及開發成果向生產領域轉化或應用的活動。
其他固定購置:指不自建而直接購置房屋或生產、倉儲、辦公等設施的活動。
申請人
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
應用條件
1.持有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持有法人資格證書;
2.持有中國人民銀行發放的貸款證/卡;
3.貸款申請人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良好的信用狀況、較強的償債能力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4.執行中國銀行認可的擔保;
5.在中國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壹般存款賬戶;
6.固定資產貸款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
7.國家規定比例的資金;
8.項目已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配套條件完備,進口設備和材料來源落實。
9.申請外匯固定資產貸款的,必須持有進口證明或登記文件。
申請程序
1.借款人向銀行提交貸款申請。
2.借款人應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資料,包括營業執照、公司章程、最近三年的財務報告、項目立項和批準文件、項目的經濟效益分析、還款計劃等。
3.銀行進行貸前調查評估,調查借款人的信用等級和貸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核實抵質押物和擔保人,形成評估意見。
4.經銀行內部審查同意,雙方就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擔保合同的條款達成壹致,有關各方簽訂合同。
5.借款人應辦理抵押登記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相關手續。
6.借款人申請提款;
7.當銀行資金到賬後,借款人就會使用這筆錢。
收費標準
合同中約定了固定資產貸款的所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