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委托他人辦理房產證目前,針對廣大產權人在申請房產登記時,因各種原因不能親自到場,該如何辦理委托的問題,南京市房產交易登記中心做出了相關解釋。當事人在不能親自到場辦理各類房產登記手續的情況下,應出具相應的有效委托書委托他人辦理。並在委托書中詳細地註明委托人與受托人姓名、房屋坐落、權證號、面積、委托原因、委托事項、委托權限、委托有效期以及委托人簽字認可等相關信息。
法律依據:《公證程序細則》 第五條 申請人應填寫公證申請表,並向公證處提交下列材料:
(壹)法人資格證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件;
(二)貸款方的《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
(三)抵押貸款合同草本及其附件;
(四)抵押財產清單、抵押財產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證明;
(五)抵押財產為土地使用權的,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明;
(六)抵押財產為***有的,提交其他***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七)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該項抵押需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提交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八)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擴展資料:
代理的註意事項:壹、代為申請辦理購買上述房地產以及交付房款等手續,並簽訂購房合同及簽收相關文件資料;
二、代為申請辦理上述房地產的銀行抵押貸款相關手續,簽訂抵押(按揭)貸款合同及簽署相關文件資料;
三、代為辦理上述房地產的抵押登記相關手續,並領取他項權證等相關證件資料;
四、代為辦理上述房地產的檔案查詢以及復印材料等手續;
五、代為在財稅部門申請辦理購買上述房產作為委托人家庭唯壹壹套住宅的有關房產事項或者代為簽署購買上述房產作為委托人家庭唯壹壹套住宅的承諾書,以及辦理交納或減免相關稅費等手續;
六、代為在房管、土地部門辦理和領取上述房地產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等產權證書;
七、代為協助購房人辦理銀行貸款的相關手續。
八、代為到水、電、物業等相關部門辦理水、電、物業交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