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省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失信被執行人”專項行動告壹段落,同時公布了第三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共計3596人。
16年5月,省法院以4261發布了第壹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失信企業500家,失信個人3761人;
6月13日,第二批3502條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發布,其中失信企業458家,失信個人3044人;
8月4日,公布第三批失信被執行人信息3596條,其中失信企業429家,失信個人3167人。
據統計,在全省法院“失信揭露”專項行動中,以全省法院名義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已達11359。
在第三批名單中
以下是壹些信息。
中級法院向省級法院的報告顯示,在三個月的失信曝光期內,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貨幣債務,或因被列入失信曝光名單,或因害怕失信曝光造成廣泛的社會影響,總金額達6543.8+009億元。其中,共有75家企業自願履行貨幣債務3441.77萬元,最高履行金額達到557.22萬元;509人支付了7457.84萬元的貨幣債務。
案例1:在朋友圈知道自己被列入黑名單,主動履行法院判決。
何某利、聶某強、趙某生、楊某群、白某文合夥協議糾紛案。合江縣人民法院(2016)作出民初294號民事判決,判決生效後白某文應向何某利、聶某強、趙某生、楊某群支付轉讓款190天。
何某利、聶某強、趙某生、楊某群向合江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合江縣人民法院於2017年3月2日立案。
根據法院的了解,白某文屬於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被執行人。為督促其盡快自動履行生效判決,法院依法將白某文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在法院微信公眾號上曝光。
由於微信受眾廣,傳播快。在法院每月大曝光活動推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第二天,白某文在朋友圈得知自己被列入“黑名單”後,主動到法院尋找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承擔訴訟費,支付遲延期間的利息和執行費。
案例二:被列入黑名單,無法放款,主動交出拖欠的工資。
2015期間,尹某月等24人在董辦公室工作。經雙方和解,董某尚欠尹某月等24人工資63660元。2016年6月,董因拖欠尹某月等24人工資被訴至嶽池縣人民法院。經嶽池縣人民法院調解,確認董某應支付尹某月等24人共計63660元,已於2016 12 31前完成。
調解書生效後,董未履行義務。嶽池縣人民法院依法將董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065438+2007年4月底,董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以其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由拒絕放貸。董立即找到執行人員,將剩余的4萬元工資轉入嶽池縣人民法院案件賬戶,請求法院屏蔽其失信信息。至此,被執行人董欠農民工工資63660元,全部執行到位。
案例三:進入“黑名單”,生活、出行受限,自願到法院履行還款義務。
2012年4月27日,被執行人劉向內江市東興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城市信用社借款27萬元。申請人四川省某融資性擔保公司為該筆貸款提供擔保,劉與該公司簽訂《個人汽車貸款擔保合同》,約定如發生違約,劉向該公司支付擔保總額50%的違約金。
因劉未履行法律確定的還款義務,申請人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在用盡壹切手段後,執法人員決定將被執行人劉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限制被執行人的生活和出行。
迫於這種壓力和不便,被執行人劉主動出庭,要求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