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高貧困生
今秋起每年補助2500元
《普高補助方案》中明確:為保障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機會,從2017年秋季學期起,對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除享受其他政策外再給予每人每年2500元的生活費補助。
9月30日前,省教育廳將省扶貧辦精準扶貧大數據與省教育廳在校學生學籍數據比對,確定應受助名單並下發各地各校。各地各校收到省教育廳下發的受助名單後,核實學生在校情況,對因遺漏、身份變化、跨區域入學、信息存疑等情況,經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報送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經同級扶貧部門審核後於10月30日前匯總上報省教育廳。學校根據最終確定的符合條件學生名單,向學生發放助學金,做到應助盡助,壹個都不能少。
《普高補助方案》還要求:普通高中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補助資金通過普通高中資助卡發放給受助學生,壹律不得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頂或扣減補助資金。為學生辦理資助卡,不得向學生收取卡費或押金等費用,也不得從學生享受的補助資金中抵扣。
覆蓋全學段
學前到研究生都有補助
而在《精準資助方案》中也明確要求:全省各地從政策上實現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資助所有學段全覆蓋,所有區域全覆蓋,所有民族全覆蓋,公辦與民辦全覆蓋。整合已出臺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資源,統籌協調各項資助措施,確保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獲得精準資助。而針對每壹學段的助學、生活費等補助,在《精準資助方案》中也有了明確標準。
學前教育
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經濟困難學前教育兒童按每生每年300元標準給予省政府助學金資助,資助面由現行的10%擴大到30%(已享受14年免費教育生活費補助政策的怒江、迪慶學前2年家庭經濟困難在園兒童和“鎮彜威”學前2年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經濟困難在園兒童不再重復享受此政策)。
義務教育
對農村義務教育中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仍按每生每年800元標準給予營養改善計劃補助;同時,對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按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標準補助生活費。
普通高中教育
1.國家助學金。對普通高中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按每生每年2500元標準給予壹等國家助學金資助。
2.免學雜費。免除公辦學校普通高中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學雜費。對民辦學校,按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學校免學雜費標準給予補助。
3.生活費補助。對普通高中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按每生每年2500元給予生活費補助。
中等職業教育
1.國家助學金。對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在校壹二年級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仍按每生每年2000元標準給予國家助學金資助。
2.免學費。對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在校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免除學費。對民辦學校,國家按每生每年2000元標準給予補助,學費收費標準高出2000元補助標準的部分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
3.生活費補助。對中等職業學校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的生活費補助按照《國務院扶貧辦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加強雨露計劃支持農村貧困家庭新成長勞動力接受職業教育的意見》(國開辦發〔2015〕19號)貫徹落實,即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費補助(已享受每生每年2500元的迪慶、怒江中等職業教育農村學生全覆蓋生活補助試點政策的學生不再重復享受此政策)。
普通本專科教育
1.國家助學金。對普通高校本專科、民族預科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按每生每年3500元標準給予壹等國家助學金資助。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優先享受新生入學資助、勤工助學、校內獎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2.學費獎勵。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考取壹本院校本科(含預科)的(“直過民族”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考取專科(含預科)以上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取中央部屬院校本科(含預科)的(迪慶藏族自治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取本科(含預科)的),按每人每年5000元標準給予學費獎勵,在預科和本專科學習期間連續獲得資助。
3.助學貸款。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就讀普通本專科(含預科)或研究生的,無需提交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即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最高貸款額度本專科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學生在校就讀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貼息。
研究生教育
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就讀研究生的(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標準給予國家助學金資助,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每生每年13000元標準給予國家助學金資助。
臨時教育
各學校應建立應急救助機制,確保因病、因災以及突發性事件等導致生活困難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及時得到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