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應如實填寫農村信用社提供的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書(書),並提供以下材料:申請助學貸款學生的錄取通知書、大學繳費通知書、大學賬戶名稱及賬號、貸款申請人及擔保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以及農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貸款金額、折扣和還款方式。每生助學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6000元;根據學校的隸屬關系,學生在校期間獲得100%的財政貼息,學生畢業後支付利息;還款采用靈活的本息還款方式,具體還款方式由借貸雙方在簽訂借款合同前約定。如不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農村信用社應按規定計收罰息。
三、如何計算學生貸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計算利息,還款日為65438+每年2月20日。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及其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承擔。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自貸款發放日65438+2月21起每年調整壹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規定(試行)》第十八條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第十九條為體現國家對經濟困難學生的優惠政策,減輕還貸負擔,財政部門對接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給予貼息。學生借的貸款利息50%由財政補貼,其余50%由學生自己承擔。財政部門每年按規定按期向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撥付貸款貼息資金。第二十條國家鼓勵社會各方面以多種形式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助學貸款擔保和貼息。
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利息依據是什麽?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貸款發放時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貸款利率每年65438+2月21調整壹次,調整後的利率為日本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2014年6.55%。
擴展數據: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發放給符合條件的高校新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
生源地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 * *和借款人,* * *均負有還款責任。
以全日制普通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公布為準,在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備案並有效的全日制在校大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位學生。
(壹)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有國籍;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2.經批準在中部和區域設置全日制高等職業學校並取得真實、合法、有效錄取通知書的大壹新生、大專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生;
3.學生學前戶籍及其家長(或其他依法監管的縣(市、區);
4.家裏經濟困難,能拿到的收入不夠交學費和住宿費。
(2)學生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
1.無不良信用記錄;2.家庭經濟困難壹般應符合以下基本特征。
(1)農村牧區貧困戶、低保戶,建檔
②孤兒和殘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的;
④家庭
⑤家庭主要收入的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⑥沒有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⑦老、少、邊、窮、邊遠農村牧區的貧困家庭;
⑧父母雙方
⑨其他貧困家庭。
貸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住宿費。貸款額度高於學費和住宿費實際需求時,剩余部分可用於學生生活費。國家助學貸款每年申請、審批和發放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