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業務包括直接擔保和再擔保,其中直接擔保包括融資擔保和非融資擔保。003010融資擔保是指擔保人為借款、發債等債務融資提供擔保的行為。按擔保對象可分為貸款擔保、債券發行擔保和其他融資擔保。非融資性擔保主要包括訴訟保全擔保和履約擔保。
再擔保是指為保證人設立的擔保。其基本運作模式是原擔保人以支付再擔保費為代價將部分擔保風險責任轉移給再擔保人。再擔保包括比例再擔保和壹般連帶責任再擔保。
圖擔保業務分類
擔保公司根據主營業務和定位可分為壹般融資性擔保公司、增信公司和再擔保公司。
(1)融資擔保公司
指依法設立的從事融資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在其融資擔保業務中,服務於小微企業、“三農”的業務屬於準公共產品,其他融資擔保業務遵循市場規律。
②信用促進公司
它以擔保、信用衍生品和結構性金融產品的形式提供專業的信用增級服務。增信標的包括債券、貸款和結構性金融產品。增強信用公司與壹般融資擔保公司部分業務的重合度,如發債擔保業務、信用保護工具業務等。為實現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全覆蓋,2019年6月《融資性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出臺,將未取得融資性擔保業務許可證實際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的增信公司納入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
(3)再擔保公司
壹般是由中央或省級財政出資,為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提供風險分擔和增信服務的政策性金融機構。2015以來,為加快融資擔保行業發展,解決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難問題,國家大力推進再擔保體系建設。再擔保公司作為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省級再擔保機構和所轄融資擔保機構形成的三級組織體系的壹部分,承擔了更多的政策性職能。
事實上,符合壹定條件的擔保公司可以兼營其他業務,現有的許多擔保公司也同時開展融資性擔保、非融資性擔保和再擔保業務。
表外擔保公司的分類與比較
截至2020年末,我國融資性擔保余額為7182.49億,同比增長21.74%。其中,前十大擔保機構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占比765,438+0.765,438+0%,較2065,438+09下降7.65,438+0個百分點,但集中度仍較高。
圖2020年末前幾大擔保機構擔保負債余額(%)
擔保行業主要包括擔保機構、被擔保企業和資金供應商。其中,擔保機構是擔保行業最重要的市場主體和擔保業務提供者。目前,我國擔保機構按性質可分為三類,即政策性擔保機構、互助性擔保機構和商業性擔保機構。被擔保企業壹般是擔保市場的需求方,也是擔保業務的需求方;資金提供者包括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
圖片擔保產業鏈全景
擔保公司的運作基於風險分散理論。擔保公司在融資過程中起到分散風險的中介作用。壹方面,銀行等債權人、債券市場的投資者和融資產品的購買者要求債務人通過提供融資擔保將他們無法承受的壹些風險轉嫁給融資擔保機構。如果債券違約,擔保公司需要賠償,這提高了融資資金的安全性;另壹方面,債務人可以通過支付壹定的費用從擔保機構獲得擔保,這可以順利降低融資成本,確保融資活動的順利進行。在擔保體系下,擔保人基於自身對債務人企業信用和反擔保措施的判斷和理解進行擔保和收費,債權人基於對擔保機構權威性和代償能力的認可進行投資,從而形成了較好的融資活動閉環。
由於擔保公司在業務上具有類似於保險和銀行的特點,債務人違約導致的擔保人賠償風險是擔保公司面臨的最主要風險。壹旦薪酬事件發生,可能會導致現金大量流出,從而影響公司的財務和業績。因此,擔保公司在承接擔保業務時,不僅適用風險分散原則,還為多個不同行業、不同體量、不同性質的融資主體提供擔保,可以通過分散化降低違約風險,建立充分的反擔保措施和風險控制措施。
在業務流程中,在核保時,擔保公司首先會通過充分評估債務人的還款能力和意願來篩選客戶。費率的確定沒有明確的全國統壹標準,由擔保人和被擔保人自主協商決定,但需要報同級物價部門批準。2006年我國發布的“國發辦90號文”曾規定,擔保公司費率可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50%的基礎上上下浮動30-50%。目前公開資料顯示,上海市政策性擔保機構費率為1-2%,商業擔保機構費率為2-4%。擔保後的風險對策主要包括反擔保和準備金提取。公司在提供擔保時,會采用抵押、質押、擔保等反擔保措施,增加客戶違約成本,提升信用風險損失的覆蓋面。發生補償性違約後可以變現並收回壹定金額,風險準備金的全額提取也相當於風險發生時的緩沖墊。當賠付率(賠償金額/擔保余額)低於準備金覆蓋率(風險準備金/擔保余額)時,公司將
圖融資擔保業務運作模式
目前,擔保行業使用區塊鏈、大數據、雲計算和物聯網等數字技術。改善信息不對稱問題,從而提升客戶獲取能力、優化業務流程、降低業務成本和提高風險控制能力。然而,從整個行業來看,數字化轉型才剛剛開始,更多的機構僅處於接受電子申請的階段。中後期只有少數機構能做業務準入、風險識別、線上授信、保險監控和保後管理。數字化轉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區塊鏈技術解決負擔
保險業的信用問題
區塊鏈等數字技術在助力擔保行業機構數字化轉型方面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市場與客戶之間信息不對稱,銀行等合作機構信息相互割裂,各行業主管部門信息無法共享,使得融資擔保業務風險急劇上升,賠付率和損失率不斷增加,可持續發展能力有限。迫切需要從運營模式和技術支持上尋求突破。基於自身的獨特優勢,區塊鏈理論上可以為融資擔保增信提供多方面的支持。
區塊鏈具有分布式存儲、不可篡改、集體維護、可追溯等技術特點。,並構建了獨特的信任機制,在數字經濟領域得到了廣泛應用。對於擔保行業來說,可以在風險識別、風險控制、項目管理、業務創新等方面給擔保機構帶來新的發展機遇。,並給擔保機構帶來純信用擔保的新模式。信任建立機制是通過去中心化實現多方交叉驗證。在區塊鏈系統中,所有信息都是按時間順序鏈接的,每個區塊都指向前壹個區塊,從而形成壹條可以追溯到第壹個區塊的鏈。因此,節點上的信息交換活動可以查詢和跟蹤,從而解決了擔保行業的信用問題,並使每個區塊上的每筆交易都是可搜索、可追溯和不可更改的。
電子保函——擔保行業機構數字化轉型的典型案例
在以往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企業參加投標需繳納現金投標保證金,申請項目投標的企業需到現場辦理業務,但這種現場模式給疫情防控帶來嚴峻挑戰。為此,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了《關於積極應對疫情創新招投標工作保障經濟平穩運行的通知》(發改辦函〔2020〕170號),其中提出要加快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同時大力推廣使用保函特別是電子保函替代現金保證金,實現網上提交、網上核驗。
電子保函是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等金融機構應被保險人的請求,基於電子文件通過計算機網絡向受益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電子擔保憑證。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標保證金電子擔保平臺,符合要求的擔保行業機構均可申請對接。作為整個招投標過程的最後壹公裏,電子保函具有巨大的市場容量和廣闊的前景。
融資擔保行業作為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穩定金融體系、促進普惠金融、分散金融風險等重要職責。因此,離不開政策的引導和國家財政的支持,特別是2012之後的擔保亂象需要國家機構的密切監管。
為此,我國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監管體系。在經歷了央行監管、多元監管和省級政府後,融資擔保行業目前采取聯席會議制度,由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牽頭中央政府和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央行、商務部等部委參與管理;在地方壹級,遵循“誰批準設立和誰負責監管”的原則,由地方財政部門、金融辦公室和中小企業局實施。在政策方面,各部委也在不同的歷史階段出臺了各種政策進行適當的引導。
經過20多年的探索,我國擔保行業的監管體系日趨完善,擔保機構在明確的政策指導下也將認清自身定位,積極參與支持小企業、支農支小。
政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1995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對融資擔保的方式、條件和責任作出了具體規定,規範了擔保主體。
中小企業融資管理辦法
1998是由央行發布的,其中規定,如果貸款企業沒有足夠的抵押品,則必須通過第三方擔保從銀行獲得貸款。
關於加強和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
央行發布1999,強調加大對中小企業傾斜力度,完善擔保體系。中小企業擔保貸款的手續可以適當簡化,貸款利率不能上浮。
關於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
1999由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發布,其中強調擔保機構不以盈利為目的,資金主要來自政府預算援助和資產配置。擔保體系分為國家、省、市三級,設有擔保和再擔保,擔保費控制在銀行貸款利率的50%以內。
關於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幹政策意見
2008年國家經貿委發布,強調政府對信用擔保的資金投入,對納入國家試點範圍的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免征營業稅三年。加快擔保體系建設,完善擔保機構準入制度,探索建立全國性再擔保機構,推動企業間互助擔保和商業擔保發展;強調政企分開、市場化運作。
關於進壹步明確融資擔保業務監管職責的通知
2009年由國務院發布,確定了擔保行業的主管部門。由原銀監會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和國務院法制辦共同成立了融資擔保業務工作部際聯席會議。
融資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即2010令第3號)
2010年由中國銀保監會、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央行聯合發布。明確了融資性擔保公司向單壹擔保人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向單壹擔保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5%,向單壹擔保人發行的債券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30%。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2010由財政部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明確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由中央預算安排,最高可達3000萬。它采取了業務補貼、保費補貼和資金投入三種方式,並明確了申請擔保基金的制度條件和資金監督管理措施。
關於促進融資擔保行業規範發展的意見
2011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委聯合發行。以《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為基礎,協調配套融資性擔保法律法規體系。
關於清理規範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的通知
2014由中國銀保監會、國家發改委等部委聯合發布,將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納入監管範圍,整治非融資性擔保公司混業經營、違規經營等問題。
關於加快融資擔保業發展的意見(43號文)
2015國務院印發,引導融資擔保機構回歸支農,指出政府發揮支持作用,提高融資擔保機構服務小微、“三農”能力。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推進再擔保體系建設;政府、銀行和銀行共同參與,構建可持續的商業合作模式。
融資性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國令第1號)。第683次)
國務院2017號文件明確,擔保行業將回歸準公共產品本質,支持普惠金融發展,促進融資,規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對行業的監管機制和責任,建立各級政府的風險分擔機制,細化行業準入、經營、監管和法律責任等細則。
《融資性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的四項配套制度
2018由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央行和國家監管局七部委聯合發布。四項配套規則對業務許可、擔保責任余額計量方法、分類權重計算、風險控制指標、分級和各級資產比例以及銀債合作的基本原則和業務規範進行了明確指導。
關於切實發揮政府融資擔保基金作用有效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發布2019強調,以支持小企業支農為重點,切實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綜合融資成本,構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共同參與的銀擔合作機制,加強合作和資源共享,優化監督考核機制。
關於印發融資性擔保公司監督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19發行並從事債券發行擔保和擔保業務的信用增級公司由債券市場管理部統籌管理。同時,應當按照《條例》的規定向屬地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並接受其對相關業務的監管。
政府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行業績效評價指引
2020年財政部發布,明確了政府性擔保機構的定義,對擔保機構實行名單制。此外,政策支持力度加大,適當放寬盈利能力和國有資本保值增值考核。
關於加強地方財政部門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財務管理和政策支持若幹問題的通知
財政部2021發布,規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金融行為,加強各級財政部門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金融監管,控制擔保風險,加大對擔保機構的政策支持力度。
行業自律公約
中國融資擔保行業自律公約
2013,13年6月,民政部正式批準成立“中國融資擔保協會”,“行業自律”作為協會的職責明確寫入《中國融資擔保協會章程》。
湖南省融資擔保行業自律公約
為規範行業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湖南省融資擔保行業健康發展,保護擔保客戶、從業人員和融資擔保機構的合法權益,2020年7月制定本公約。
湖北省融資擔保行業自律公約
2021年8月為推進湖北省融資擔保行業信用文化建設,維護行業形象,建立有效的融資擔保行業自律工作機制,保障融資擔保行業有序競爭和友好合作,促進融資擔保行業規範發展,根據《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和《湖北省融資擔保公司章程》,制定本公約。
圖行業綜合財務指標
圖形產業的歷史估價
估值方法可以包括市盈率估值法、PEG估值法、市凈率估值法、市凈率估值法、市凈率估值法、市盈率估值法、EV/銷售市凈率估值法、RNAV重估凈資產估值法、EV/EBITDA估值法、DDM估值法、DCF現金流折現估值法、NAV凈資產值估值法等。
圖主要上市公司
圖表指數市場表現
圖形索引的歷史估值
圖中保險的主要構成
塗俊鑫擔保主要成分
(1)宏觀經濟波動風險
宏觀經濟波動可能對融資需求、貸款機構的放貸能力和意願、借款人的還款能力等產生影響。,並導致相關經濟政策的調整,進而對公司的經營環境和經營業績產生影響。
②監管政策風險
未來,如果擔保行業等監管政策發生變化,公司需要及時調整並充分適應這些變化,這可能導致公司的業務方向、領域或模式發生重大變化或對某些業務進行限制。
③信用風險
因擔保人違約導致的擔保人代償風險是擔保行業面臨的最重要、最直接的風險。
④流動性風險
公司無法滿足各種到期擔保責任產生的資本要求,或無法以合理成本及時籌集所需資金而產生的風險。
⑤市場風險
公司投資組合和抵押品的市場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隨著公司投資資產規模的擴大,主要面臨利率和價格波動帶來的市場風險。
六、操作風險
由於業務流程、內部控制機制、決策程序和員工管理不完善或執行不力而造成損失的風險。
近兩年,受宏觀經濟增速放緩和中小企業經營狀況惡化影響,擔保行業保險余額增速明顯放緩。壹般認為擔保業務規模與社會融資規模正相關,社會融資規模存量增速在壹定程度上決定了擔保規模擴張的速度。不過,自2019以來,擔保業務存量的上升速度開始回升。2020年末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為284.83萬億元,同比多增13.3%。從2017到2020年的12,金融擔保機構理財產品的擔保余額呈持續增長趨勢。截至2020年12,金融擔保機構擔保責任余額為718249萬元。
圖2015-2020年中國社會融資規模存量走勢(單位:萬億元,%)
由於上壹年宏觀經濟下行壓力的釋放和擔保機構業務結構的調整,整體行業賠付規模增速有所放緩。2020年6月末,應收賠款規模增長的融資性擔保機構有5家,其中江蘇省信用再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省信用擔保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增長較快。截至2020年6月末,增長率分別為11.31%、11.56%和19.95438+0%。
圖2015-2020年金融擔保機構理財產品擔保余額(單位:億元,%)
賠付規模方面,賠付規模較大的擔保公司為安徽省信用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和眾合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應收賠款分別為654.38+0.273億元和654.38+0.299億元。安徽省信用擔保集團有限公司業務屬性偏政策性,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在宏觀經濟下行背景下賠付規模較高;眾合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的高賠付主要是由於產業債擔保客戶的賠付規模增加。未來在宏觀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背景下,金融擔保機構的代償壓力仍然較大。
圖2019-2020年金融擔保機構應收薪酬(單位:萬億元,%)
在我國,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政策性屬性明顯。中小企業實力弱、資金壓力大、違約風險高,需要外部支持,難以從銀行獲得信用貸款或直接發債。近年來,國家層面壹直在大力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特別是提出要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因此,壹方面要求銀行加大普惠金融力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另壹方面,為維護金融體系穩定,防範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出臺並普及擔保制度,強調擔保公司要發揮支農支小的政策性擔保功能,降低融資擔保行業盈利要求,推動降低擔保業務收費標準,適當提高“三農”小微貸款風險承受能力。
1999,我國《關於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建立了以政策性擔保為主、商業擔保和互助擔保為補充的壹體化兩翼擔保模式。行業整頓後,商業擔保數量大幅減少。目前僅有漢華融資、武漢信用擔保等少數幾家。而政策性擔保機構則具有準公共產品的屬性,為企業融資和社會發展帶來巨大的正外部性,但其承擔的風險水平卻遠高於相應收益。類保險的業務特點和公共產品的政策屬性共同形成了其高風險、低收益的特點。
為了應對這種不匹配的風險收益水平,國家壹方面免除營業稅和準備金稅前扣除,通過財政補貼和註資補償融資擔保機構承擔的風險;另壹方面,建立了有效的三級風險分擔機制,即“國家擔保基金、省級再擔保機構和地方融資擔保機構”。
圖中國三級擔保體系
部分地區還將縣級擔保機構納入體系:2018年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註冊資本66100萬元,主要用於覆蓋省級擔保機構,分散不同層級融資擔保業務風險;省級擔保公司向上對接國家擔保基金,向下與市級或區級擔保公司合作,完善區域擔保體系:2018年安徽擔保成功對接國家擔保基金,成為首家加入國家融資擔保體系的省級擔保公司;隨後,多家省級再擔保公司相繼加入。截至2020年6月末,國資基金再擔保業務已覆蓋全國30個省份、1.08萬多個縣區,業務規模超過5221.90億元,擔保戶數超過31.34萬戶,三級風險分擔體系建設到位。據相關人員測算,該基金未來三年可提供約5000億貸款擔保。
表中國現有擔保機構類型及特征分布
目前我國融資擔保行業以國有擔保機構為主,政策性業務和商業性業務共同發展,其服務小微企業、降低小微企業融資難度的初衷沒有改變。2017至2019年,前十大金融擔保機構理財產品擔保余額占市場份額的比例分別為83.89%、83.45%和78.82%,總體呈下降趨勢,2019年以來降幅較大;2020年65438+2月的比例為71.71%,與2019年末相比進壹步下降。但行業集中度仍較高,業務集中在全國性融資擔保機構和大型省級平臺融資擔保機構,2017至2020年前十名。
圖截至2020年6月5438+2月前十大金融擔保機構擔保負債占比(單位:%)
擔保機構業務發展趨於平緩。
擔保機構業務發展趨於扁平化,新設擔保公司多為省級擔保公司。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或解決區內發債困難的途徑之壹是強化擔保機構的政策性職能。
考慮到普惠金融目前為國家所倡導,且2020年受疫情影響,國家將積極支持小微企業抗擊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短期內間接融資擔保業務規模將有所增長,債券擔保業務增速將趨於平緩,擔保責任總體余額增加。受市場波動及部分大型擔保機構放大倍數接近監管要求的影響,預計未來整體行業發展將保持穩定。
受近期政策及外部信用風險上升影響,擔保公司單壹客戶集中度將進壹步下降,行業集中度將維持在當前水平。以債券擔保業務為主的金融產品擔保機構客戶質量將逐步向上遷移,擔保機構業務將進壹步向註冊地和主要經營地收縮,區域集中度將更加顯著。
省級平臺擔保公司積極構建擔保體系。
壹方面,省級擔保公司積極對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與省內縣級擔保公司合作建立三級擔保體系,進壹步優化省內擔保體系。省擔保機構牽頭積極發展小微三農擔保業務,有效解決小微三農融資難問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另壹方面,在外部信用環境逐步暴露的背景下,從事債券等金融產品擔保業務的擔保機構加大了對存量項目的風險排查頻次,對新增項目更加謹慎,整體經營壓力加大。擔保機構急需調整低層次客戶結構,業務量可能出現壹定程度下滑。
整體來看,在省內政策支持力度較大、被擔保客戶質量相對較好的情況下,區域經濟強省的擔保機構整體信用水平保持在較高水平。
企業違約風險仍然較高,金融擔保機構的賠付壓力仍然較大。
目前,壹方面由於擔保業務規模逐步增長,雖然間接融資擔保業務規模會有所增長,但考慮到在政策引導下費率有所下降,同時監管加強了對擔保機構資產分類的要求,以確保其流動性,委托貸款業務規模有所下降,整體利潤規模增長有限。
另壹方面,由於當前宏觀經濟下滑和新冠肺炎疫情的綜合影響,外部信用水平有所惡化和下降。2020年以來,債券等金融產品發生多起違約事件。在2021的情況下,違約風險仍在增加。如果不排除集中違約規模較大的融資性擔保公司,擔保機構表外核銷將會加劇。未來隨著債券擔保業務期限的增加,金融產品擔保機構的利潤將受到壹定程度的侵蝕。公開資料顯示,2019年金融產品擔保機構資產減值損失總額較上年增加141.03%。
由Vero Photoart在Unsplash上拍攝的封面照片
相關問答:擔保公司擔保的貸款如何收費沒有量化規定。這裏有壹家擔保公司的收費標準為1,擔保金額在500萬元以下,年擔保費率為5%。2、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100萬元,年擔保費率4%;3.擔保金額超過654.38+00萬的部分,年擔保費率為3%;4.按上述費率收取擔保費不足2000元的,按不低於2000元收取;5.擔保費由借款企業在所有手續完成後、銀行放款前壹次性支付給擔保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擔保債權的實現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第三百九十四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未轉移財產占有而將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實現抵押權的,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第四百二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讓與債權人以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的。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