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住建部起草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已提交國務院審議,正在向社會征求意見。其中,擴大公積金繳存範圍和提取條件、促進公積金資金保值增值等規定引起了社會各界的熱議。
公積金被詬病閑置多年。
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之初,就是為了最大限度地解決廣大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難”問題。但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已經10多年了。雖然買房讓很多職工受益,但由於繳存制度不完善,很多問題成為多年來輿論關註的焦點,比如資金提取、使用、保值增值受限,公積金閑置,受益人覆蓋面低。
公積金分散在全國各地,城市無法容納。貸款需求旺盛,城市資金短缺,城市資金閑置。據業內人士分析,截至2014年,全國有近萬億的閑置公積金資金,處於“沈睡”狀態,貸不出去。閑置的公積金不僅與居民住房貸款相沖突,也與保障性住房的投資需求不匹配,急需修改完善現行規定。
據了解,公積金的繳納標準不壹樣,不同單位差距太大。壹些壟斷行業的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極高。對於很多中低收入的勞動者來說,由於個人賬戶余額較低,很難達到公積金貸款的門檻。即使他們有資格申請,他們獲得的貸款金額也是有限的。還有壹部分群體被排除在公積金統籌之外。
更重要的是,壹些買不起房或者還沒買房的人,因為沒有住房消費,無法提取公積金,導致長期承諾繳存卻享受不到公積金的好處。
近年來,隨著貨幣發行量的快速增長,閑置的公積金也面臨著貶值的問題。同時,員工個人公積金賬戶按活期和三個月定期存款利率計息。在過去的10年裏,公積金加權平均存款利率只有2.15%左右,低於同期CPI年均漲幅,這意味著人們的公積金資產每天都在縮水。
讓繳存人對公積金有更多的控制權。
據了解,“新版”公積金管理條例進壹步放寬了提取條件。
首先,明確了自住住房的購買、建造、大修、裝修,無房職工繳納自住住房租金和職工繳納自住住房物業費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同時規定,購買、建造、大修、裝修自住住房,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無房職工繳納自住住房租金,職工繳納自住住房物業費,可以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
分析認為,可以“將房租和物業費納入公積金提取條件”,“允許各類靈活就業人員繳納住房公積金並享有提取和貸款的權利”,可謂對癥下藥,回應了社會長期以來要求擴大公積金繳存範圍和提取條件的呼聲,讓更多人分享公積金政策紅利。
有媒體撰文呼籲,公積金除了要嚴格執行公積金繳存“限高保低”的規定,不斷縮小行業間的差距,還要承載更多的社會保障功能;同時,要進壹步降低和放寬公積金提取條件,提高利用率,適當擴大適用範圍,不僅可以用於購房、租房、物業,還可以用於養老、醫療甚至教育投資,讓公積金發揮更多作用。
記者采訪了各種各樣的人,都說應該給儲戶更多的公積金支配權。保值增值新規惠及剛需人群。
據了解,“新版”公積金管理條例明確提出,“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發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支持證券”。這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頒布13年後,首次確認公積金資產證券化。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王麗娜認為,公積金資產證券化主要是因為近年來房價大幅上漲,購房人數和額度大幅增加,導致壹些地方流動性不足。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新增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7585億元,比去年多991億元。個人貸款比例從68.9%提高到76.1%;資金余額從1.1萬億元下降到9600億元。
新規明確“住房公積金可用於購買國債、存單、地方政府債券、政策性金融債、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支持證券等高信用固定收益產品”。
業內人士分析,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個人住房貸款支持證券等待遇,可以放大公積金的升值空間,彌補公積金提取和使用的不足。
甚至有分析預測,公積金條例修改後,有望陸續釋放約2萬億資金,極大惠及剛需人群。
住建部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7月末,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1.1億人,繳存總額831萬億元,提取總額4.34萬億元,余額3.97萬億元。累計向2300多萬職工家庭發放個人住房貸款4.75萬億元,貸款余額2.88萬億元,閑置資金約1.09萬億元。
條例修改後,1.09萬億閑置資金可使用或提取或投資。分析認為,如果將公積金賬戶中的閑置資金調動起來,通過公積金信貸資產證券化,至少可以釋放1萬億資金,可以為我國房地產市場帶來2萬億資金,極大地利好樓市和壹二線城市。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05。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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