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務咨詢。由於不同城市貸款業務的差異,職工辦理異地貸款業務要咨詢所在城市的公積金管理核心,公積金管理核心會壹次性告知貸款審核所需材料。
2.提交申請。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城市公積金繳存核心提出申請,城市公積金繳存核心根據職工申請對職工繳存的貸款進行核實,為從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或首筆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結清的職工出具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核實信息。貸款市公積金核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應當對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使用證明中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核實,經核實無誤的,在規定期限內履行貸款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給繳存市公積金核心。城市公積金繳存的核心是識別職工異地貸款情況,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賬。
4.識別並記錄貸款情況。異地繳存職工貸款還款期間,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的,原繳存城市公積金核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核心和轉移城市公積金核心。轉入城市公積金核心在收到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應及時重新識別和記錄異地貸款情況。
5.償還貸款。異地貸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核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核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並根據貸款合同約定,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償還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不僅要符合商業貸款的條件,還要註意公積金貸款對個人公積金賬戶的要求。目前很多城市都要求借款人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公積金賬戶處於繳存狀態,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不同城市規定不同,部分城市要求借款人繳存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視當地相關部門規定而定。部分購房者放棄使用公積金貸款,是因為公積金貸款額度低,無法滿足自身貸款需求。的確,公積金貸款額度也是有限的。因此,部分購房者需要采用“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的組合來達到自己需要的貸款額度,但也比全部使用商業貸款更經濟。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19修訂)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