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務費:服務機構會根據服務內容、服務質量等因素收取壹定的服務費。壹般情況下,服務費是按照公積金提取金額的比例收取的,壹般在1%到3%之間,不同機構的收費標準會有所不同;
2.代理費:代理公司還會收取壹定的代理費,壹般是在服務費的基礎上再加上壹定的固定金額。各地區的代理費也有所不同,壹般從幾百元到1000元不等。
公積金的收取方式如下:
1.購房提取: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或償還住房貸款時,可以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購房提取。提取額度上限取決於所在地區房價、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等因素;
2.退租:職工因工作需要在當地租房的,可以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退租。提取金額壹般為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的50%;
3.住房改善提取:職工符合政策要求的,可以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改善提取。比如買二手房、裝修自住住房等。;
4.提取個人賬戶余額:員工可以在符合政策的情況下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個人賬戶余額。提取金額為個人公積金賬戶總余額;
5.退休提取:當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符合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時,可以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退休提取。提取金額為個人公積金賬戶總余額。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和單位可能對提取公積金有不同的規定,具體要求需要根據當地相關法規和政策確定。職工提取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申請和審核,確保提取的資金合法合規。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由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