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公積金是個好東西,但是妳知道公積金的用途和意義嗎?不知道的話,看看這篇文章的介紹吧!
公積金的使用
用法壹:買房
1.沒有貸款買房的,可以壹次性提取。
2.首付可以用商業貸款。
3.商業貸款可以用來償還本金和利息。
4 .公積金(組合)貸款可用於還本付息。
用途2:建造、翻新和檢修房屋。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可在建房、修房獲批當月(含當月)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提取總額不超過建房、修房成本。
用法三:租房
1.用租金或政府租金補貼支付經濟租賃住房租金。
2.支付市場租金提取。
用法四:提取父母住房公積金買房。
1.如果自己買房,沒有使用住房貸款,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積金。
2.用商業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己的住房,付完首付就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積金。
3.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買自己的房子,付完首付就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積金。
用法5:通過銷戶提取全部余額。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余額,註銷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1)離婚或退休;
(二)農業戶口職工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
(三)到國外、港、澳、臺定居的;
(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壹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五)領取失業保險金;
(六)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其所在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
(七)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存儲戶滿兩年或者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的;
(八)在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
用途六:納入低收入或特困地區提取使用。
職工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貧困救助範圍,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不超過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貧困救助範圍期間和之前的住房公積金額度。
用法7:治療重大疾病。
家庭成員(包括職工、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住院治療的,職工及其配偶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日期應在出院之日起壹年內,提取總額不得超過住院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部分。
公積金的意義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179條及相關法律法規,公積金的功能主要包括:
1.彌補虧損。當公司虧損時,必須設法彌補,否則就違背了資本維持原則。盈余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都可以用來彌補虧損。
2.擴大公司的生產經營。在不增資的情況下,用歷年提取的公積金擴大公司生產經營,無疑是壹種方便快捷的方式。
3.增加資本。必要時,公司可以將公積金轉增股本。
4.特殊情況下可以用來分紅。壹般來說,公司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分配股利。但為了維護股票的聲譽,公司在用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後,可以用盈余公積金按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例分配股利。但是,分配股利後,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25%。
公積金常見問題
1.什麽是住房公積金?
答: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存款員工?妳什麽意思?
答:?存款員工?指與用人單位建立並形成勞動關系的員工:
(1)與單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並領取工資的人員;
(2)因學習、工傷、產假等原因暫時沒有工作的人員。,但仍保留工作崗位並由單位支付工資;
(三)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在職人員。
3.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有戶籍限制嗎?
答:只要是與用人單位建立並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戶口在農村、城市或其他地方,不影響住房公積金繳存。
4.收藏管理包括哪些項目?
答:包括住房公積金的登記、開戶、繳存、轉移、封存、解封和結算。
5.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歸誰所有?
答: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的所有權屬於職工個人。
6.單位住房公積金如何登記開戶?
答:單位經辦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時,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網點領取相關表格,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開立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並提供:(1)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表(加蓋公章和財務章);(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表(加蓋財務印章);(3)在職員工工資分配花名冊(留復印件驗原件並加蓋財務章);(4)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行政事業單位憑單位法人證書);(5)營業執照(行政事業單位憑組織機構設置文件)、組織機構代碼證,驗原件1份(加蓋公章);(6)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7.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是如何收取的?
答:(1)機關在預算中列支;(2)事業單位經財政部門批準的收支,在預算或費用中列支;(3)企業列入成本。
8.新成立單位如何登記住房公積金繳存?
答: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公室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其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9.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有哪些規定?有什麽作用?
答: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在壹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每個職工只能開立壹個住房公積金賬戶。有兩個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必須合並;住房公積金賬戶記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提取情況。
10.單位如何管理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答:單位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提取情況,並定期與住房公積金辦公室核對。
11.新入職和轉崗員工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手續?
答:新錄用和調入員工應自錄用或調入之日起30日內到辦公室辦理開戶、轉戶、存款登記等手續。辦理時,單位需要填寫變更單並加蓋財務印章。
12.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手續?
答: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辦事處辦理變更登記,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辦理時,單位需要填寫變更單並加蓋財務印章。
13.員工姓名或身份證號更改或錯誤怎麽辦?
答:住房公積金賬戶內職工姓名或身份證號碼與本人身份證信息不壹致。單位或職工持職工身份證、單位證明(加蓋單位公章)或公安部門證明到住房公積金繳存網點辦理更正手續。
14.公司名稱和地址變更了怎麽辦?
答: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更的,原單位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變更文件和單位出具的變更申請到住房公積金繳存網點辦理變更登記。
15.住房公積金怎麽交?
答:住房公積金由單位按月繳納。繳存單位代扣代繳的住房公積金,連同單位應當繳納的部分,自工資發放之日起5日內,由受委托銀行匯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單位首次及以後月份繳存住房公積金時填寫?住房公積金匯繳書?、轉賬支票或現金支付單,其他表格為附件,根據情況分別填寫。
16.什麽是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答: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是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銀行共同向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是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查詢、提取、還貸、個人儲蓄、結算、消費等功能於壹體的聯名卡。比如:建行住房公積金龍卡,工行住房公積金牡丹卡。
17.如何確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
答: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為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每年核定壹次。
18.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每年什麽時候調整?
答:在繳存單位職工工資發生變化的情況下,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每年7月調整壹次。住房公積金每年匯繳時間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19.住房公積金每年繳存基數有限制嗎?
答:按月繳存基數,原則上不超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工資不得低於鄭州市勞動部門規定的上壹年度月最低工資標準。
20.住房公積金緩繳期有多長?
答:緩繳住房公積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壹年。需要繼續延期繳納壹年以上的,應當重新辦理申請手續;經批準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應當在經濟效益好轉後,恢復到規定的繳存比例或者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