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款人斷交公積金,則會影響到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情況。具體來說,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後如果斷交公積金,則公積金管理中心會有權解除貸款合同並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此外,如果借款人辦理公積金貸款成功後馬上封存賬號停止繳存公積金的話,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要求用戶補繳漏繳的住房公積金,並且要求借款人在貸款期間內必須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總之,公積金貸款後不能斷交,否則會影響到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情況。
住房公積金提取代辦的材料:
1、委托代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委托代辦人的委托書,內容包括:委托代辦人代辦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的事項,代辦期限,委托代辦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等信息;
3、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原件和復印件;
5、住房購買合同、房屋租賃合同、貸款合同等與提取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6、其他可能需要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如婚姻狀況證明、戶口本、工資證明等。
綜上所述,住房公積金提取涉及到個人的重要利益,建議在選擇代辦服務時要選擇有信譽和實力的機構或個人,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風險和損失。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壹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三十四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有權督促單位按時履行下列義務:
(壹)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或者變更、註銷登記;
(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或者封存;
(三)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