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積金貸款條件,其中山東臨沂市9縣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將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
2.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三部門發文,包括放松公積金貸款條件、推進異地貸款、降低中間費用、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其中,連繳6個月的職工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現行為12個月)。
3.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聯合發布通知稱,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壹:公積金貸款的內容
1.公積金貸款是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地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使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托商業銀行向住房公積金存款人發放的住房按揭貸款。
2.購買、建造、改建、大修自有房屋和在職期間繳納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按照規定,在職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超過壹定期限(每個城市期限不同,如長沙超過12個月),在公積金不足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用於購買和建造房屋、重建和大修自有房屋的資金。
3.貸款條件為:本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以上(或連續簽訂1年勞動合同3年);正常連續按月繳納住房公積金超過壹定期限;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還本付息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存款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