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公積金沖還貸有兩種方式:年沖和月沖。年沖是指每年壹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壹次性沖還貸款本金,並按照沖還貸後的剩余貸款本金和還款期限重新計算月還款額。壹次性沖還貸後,每月的還款需要使用客戶的自有資金,不使用公積金帳戶裏的錢。如果是組合貸款,則優先則沖還公積金本金部分;月沖是指每月直接從委托人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貸款本息的辦法。提取的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委托人應及時補足其還款金額。這種方法不僅可以沖公積金的貸款本息,而且還可以沖商業性的貸款本息。
公積金貸款的流程:
1、初審: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包括申請人資格、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初審合格以後,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2、評估:申請人持《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到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所購買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經濟適用房不需要評估;
3、審核:申請人持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審材料到中心進行貸款審核。如果合格,中心開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
4、辦理擔保手續:申請人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如果選擇抵押 保證的方式,保證人應該出具書面的擔保函;如果選擇抵押 保險或第三人保證的方式,應該到保險公司投保或到擔保機構辦理委托擔保手續;
5、簽訂借款合同;
6、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協議;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受托行業可根據需要,代為收集借款人申請,統壹交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審批;
8、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每筆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審批同意後,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合同。
綜上所述,因為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是每個月繳納壹次的,每個月公積金賬戶余額都會增加,所以會被稱為“對沖還貸”。壹般情況下,建議大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是組合貸款,因為公積金貸款利率較低,可以省下不少利息費用。如果公積金貸款額度太低,那麽可以申請組合貸款,即組合申請商業性住房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