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政策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壹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壹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壹致。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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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買房政策有哪些
為了改善自身的居住環境,很多人往往會考慮買房,讓生活品質得到提高。其中單位職工可使用公積金來買房,那公積金買房政策是怎樣的呢?不少購房者都了解甚少,接著我們就壹起來看看吧!
壹是首套房屬於普房的話,建築面積小於90平,首付不得少於房款的兩成,超出90平,則不低於房款的三成,二套房首付不低於房款的六成;二是個人最高可貸40萬,夫妻雙方都有公積金的話,最高可貸60萬,若有補充公積金,額度將上調10萬;三是只要之前公積金貸款還清,二次貸款可按首套房標準執行,但不支持三套房貸款。
如果使用公積金,購置名下第壹套房,且是普通住房。建築面積超出九十平,首付占比不得少於反饋的三成,若在九十平以內,首付最低則按房款的兩成計算。如果購置的是名下第二套房的話,則按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標準執行,首付至少需要房款的六成,且利率在原有住房上調了1.1倍。
如果公積金買房貸款的話,個人最高可貸四十萬元,若是家庭購房,夫妻雙方都有繳納公積金的話,最高可貸六十萬元。如果還有補充公積金的話,則將上調十萬元的貸款額度。另外如果家庭之前辦理過公積金住房貸款的話,無論是其中哪方,只要之前的貸款還未結清的話,都無法獲得二套房的公積金貸款申請資格。只有將之前的房貸記錄還清後,方可進行二套房的公積金貸款辦理,並按首套房來執行。
另外在公積金買房政策上,更加傾向於首次購房的人群以及為了改善居住環境,購置第二套房的購房者。不僅在首付最低占比按百分之二十來執行,而且個人賬戶余額對貸款額度沒有絲毫的影響。同時各地所推出公積金買房政策是不同的,根據當地的房價、人均住房水平等因素來決定,進行相應系數比例的調整,另外暫停對三套房的貸款辦理,意味著購房者使用公積金貸款最多只能購置兩套房。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最新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哪些?
2016年二套房貸款最新政策公布:最低首付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由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了關於個人公積金購買第二套房貸款首付比例降低的通知。
買第壹套房貸款首付比例最低為20%
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買第二套房貸款首付比例降至40%
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調整前:二套房首付比例為60%北上廣深70%
①此前二套房首付比例為60%,北上廣深二套房首付比例為70%。
②此前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首套普通自住房貸款9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90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公積金新政策2023年
關於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
的通知
廣大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為更好地保障廣大繳存職工公積金購房資金需求,助力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經市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經省住建廳審核批準,決定優化調整以下七項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
壹、提高貸款額度
將貸款額度上限提高10萬元,最高貸款額度提高到60萬元,政策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二、降低貸款首付款比例
1.降低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現行的30%調整為20%。
2.取消購房面積(144m2)、存量房建設年限(10年)對首付款比例的影響。
執行統壹標準: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於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於30%。
三、取消凍結賬戶余額的規定
取消凍結職工賬戶余額的規定: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再要求留存賬戶余額;已經取得貸款的職工賬戶留存余額可用於對沖公積金本金或提取用於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
四、調整償還貸款本息提取政策
將現行政策“有尚未償清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及配偶賬戶內公積金余額只能用於沖抵貸款本息”,調整為“有尚未償清公積金貸款,且正常還款的,職工及其配偶可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對沖公積金貸款本金或提取用於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的,職工本人、配偶及***同借款人(還款人)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金額。
五、延長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
將現行“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同時不得超過借款人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剩余年限”調整為:“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後5年”。
六、取消大病提取政策
我市現行大病提取政策超出了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建部《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標準》規定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範圍,根據省住建廳《關於開展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情況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要求,取消該項提取政策。
七、調整親情提取政策
將我市現行親情提取政策“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簡稱家庭成員)購買自住住房,在取得有效購房憑證1年內,可壹次性提取本人及家庭成員的住房公積金(家庭成員中已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不能提取),除配偶外的家庭成員按此項政策提取後此套住房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調整為:“購房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在取得有效購房憑證1年內,可壹次性提取購房人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父母、子女中已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不能提取),父母、子女按此項政策提取後此套住房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本政策調整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
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6日
關於最新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和公積金2022年新規出臺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妳從中找到妳需要的信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