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貸款人做擔保有什麽影響?
替人擔保很可能給自己帶來不可計算的損失,可能的損失主要有:
壹、可能替他人背負償還貸款的義務。擔保絕不僅僅是簽個合同這麽簡單,而是實實在在的替別人的貸款負責,以後出現什麽事都會按照合同去履行的。如果朋友還不起貸款,那妳就要按照擔保合同的約定去借款人還錢,如果實在換不起,經過法律程序後,不緊可以處置朋友的財務來還款,還可以執行妳的財務去***同還貸款。各種案例已經表明,替朋友擔保,壹定要充分考慮朋友的信用狀況、還款能力,各種坑擔保人的事情太多了,不是不是知根知底的好朋友,建議謹慎擔保。
二、可能影響個人征信。朋友還不起貸款,貸款逾期後會直接向妳要求還,如果置之不理,那麽朋友的征信報告上顯示有汙點,妳的征信報告上也會顯示有逾期記錄,有可能影響以後的買房、買車時貸款。征信逾期的後果,不僅包括直接拒絕貸款申請,也可能提高利率,降低額度,總之,絕對是得不償失的。
還是建議,自己的鐵桿朋友可以擔保,壹般朋友就不要輕易擔保,朋友如果個人資質夠好根本不用擔保,需要擔保大概率說明還款能力是有問題的。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定義: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給別人貸款提供擔保有什麽風險?
風險就是:妳朋友到時還不了款,妳就要承擔還款的責任.
壹,現在銀行對個人貸款審查時,重點不是個人是否有穩定足額的收入來源來償還貸款,首先看重的是他提供的抵押是否可行,足額,壹般抵押是可行的,不會再要求其他人的擔保措施的,銀行要求妳朋友另外提供他人作擔保,也就是對他提供的抵押品並不十分認可,對他的抵押能力(比如提供的房產抵押)不認可,需要另外的擔保.
二,如果妳朋友有可行的抵押品而不擔保,那我也臆測兩種可能,壹是他的抵押品為其他貸款作了抵押,不能再為該貸款作抵押了,也就是他的銀行負債比較大,那他需要償還貸款是否超過了他的綜合還款能力也就是個問題,二是妳朋友本就無意用自己的有價物品為貸款作抵押,那他找妳擔保的對機就有待考慮了.
幫助別人做擔保貸款承擔什麽風險?...
保證分為兩種壹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壹般保證債權人應當先向債務人主張債務,當債務人確定無法償還時才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連帶擔保是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和保證人同時主張債務,保證人負連帶清償的責任。提供擔保對妳的風險很多。
擔保分為連帶責任擔保和壹般擔保,壹般保證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連帶保證責任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根據《擔保法》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對此,袁國興指出,從字面上看,壹般擔保比連帶擔保責任和風險較小,但是在主債務人不履行或者無力履行時,仍有代為履行的義務,“比如借款人財產處置後仍不夠償還債務,擔保人也需承擔債務。因此,只要是擔保就有風險。”
為他人借款擔保要三思
目前,因擔保出現的也不少。債務人失蹤,擔保人擔責的案例並不少。外地就曾出現債務人跑路,擔保人存款和工資賬戶被凍結和劃扣的案例。現實生活中經常有人礙於情面,替別人作擔保,如果債務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擔保人就要承擔還款義務。所以為別人擔保,須三思而後行。
為他人借款擔保需慎重,有公安機關在微博上總結了給人做擔保需註意的三點:壹要考察被擔保人的誠信度和真實度,不要盲目聽信他人引薦、介紹;二是關註借貸資金用途、去向,對其資金的使用進行必要的監督;三是擔保要根據自己的能力而定,不能超過自己的能力,更不能以自己的房產等生活必備品作抵押。
貸款擔保人有什麽風險
如果妳的朋友還不上了,銀行會要求妳協助找人還款,如果實在還不上了,執行房子或是要求妳還款.\在妳做擔保期間妳也可以做貸款.\擔保期間指從妳朋友開始貸款壹直到貸款還清為止,這個期間妳都有擔保人的義務.\妳得確定下妳是幫朋友擔保還是以借款人的身份幫他借貸款,要是替他借款貸的話就是相當於妳借的貸款,不還錢產生不良信用記錄,真的會影響壹生。\妳給做擔保的話,妳的征信有可能也會體現出來。\建議妳沒有十分的把握最好不要擔保。
關於給親人貸款做擔保風險和給親人貸款做擔保風險有多大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妳從中找到妳需要的信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