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報告上顯示:
① 逾期六十日計入個人征信;
② 逾期九十日計入個人征信不良;
③ 逾期兩次及以上即會計入個人征信。
註意:
《征信業管理條例》第三章、第十六條
① 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②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內,信息主體可以對不良信息作出說明,征信機構應當予以記載。如不予清償,可追溯壹次不良記錄時間,再追溯五年或永久。
逾期,即過期,指您與銀行簽訂還款合同時的還款日到最後期限仍未足額還款。特別需要註意的是,以下情況屬於逾期行為,都會被記入個人信用報告:
1、比到期還款日晚壹兩天還款;
2、過了到期還款日,銀行工作人員電話催繳後,客戶還清了欠款;
3、客戶已經在到期還款日之前還款,但由於不清楚應還的具體金額,沒有足額還款。
貸款逾期上征信的後果有:
1、再申請貸款、信用卡會很難通過:因為申請信用卡、貸款其中壹個審核條件就是征信有沒有逾期記錄,如果有的話勢必會影響之後的貸款、信用卡申請;
2、被起訴:如果貸款逾期上征信之後還是沒有還,逾期超過90天就會被視為惡意逾期,可能會被借款機構告上法庭,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會坐牢;
3、出行受限制:貸款逾期壹直不還,之後會被限制乘坐高鐵、飛機,子女上學也會受影響。
《征信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內,信息主體可以對不良信息作出說明,征信機構應當予以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