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壹:個人與公司借款協議
借款人:(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 ?(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鑒於:
甲方是壹家註冊資本 ?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壹致簽訂本借款合同,並保證***同遵守執行。
第壹條、第壹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新店鋪開設及日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與期限
1.合同雙方協商壹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計人民幣 9000萬 元(大寫:九千萬元整,已交付)
2.借款期限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為 個月。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個月。
第三條 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合同簽訂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為每月 ?%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息,以如下第 ?種方式結息。
(1)由甲方於借款期限屆滿時壹次性還本付息。
(2)按月結息,結息日為簽訂合同,款項到位後次日。
3.甲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借款賬號並保證其真實有效。乙方款項直接匯入該賬戶,甲方出具相應收款憑證。
開戶行:
開戶名:
賬 ?號:
4.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並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的本息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
開戶名:
賬 ?號:
5.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約定借款期限計算。
6.乙方若要求甲方提前還款,應提前十五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借款利息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並扣除乙方借款金額的2%作為合同違約金。
第四條 借款展期
1.借款合同到期,甲方仍有借款需求,在應提前十五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在征得乙方同意後可繼續展期,並簽訂新的借款合同。
2.若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五條 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壹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六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於轉股、改組、合並、分立、合資、合作、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的 ,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者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後十五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七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於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匯總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同意。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後,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的2%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2%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公證事宜
任何壹方提出公證本合同內容的,另外壹方應當同意,公證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解決
篇二:公司向個人借款協議
出借方: ?熊良平
借款方: 武漢左堂建築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壹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 肆拾萬元 (¥ 400000)元整。
第三條 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 1%。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貳年,自 2010 年 4 月 15 日起,至 2012 年 5月 15 日止。出借方將於 2012 年 4月 ?20日之前,將該款項壹次性交到借款方個人。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 ?2012 年 4 月 20 日,本金和利息壹並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 30 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 1‰ ?違約金。
第五條 還款資金來源: 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壹)借款方義務
1、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 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壹切經濟損失。
2、任何壹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15 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15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壹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篇三:公司向個人借款協議
出借方: ?xx
借款方: xx有限公司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壹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壹拾伍萬元 (¥ 150000)元整。
第三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出借方將於年 ?月日之前,將該款項壹次性交到借款方個人。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 年月日,本金壹次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 30 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 1‰ ?違約金。
第四條 還款資金來源: 公司賬面金額。
第五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壹)借款方義務
1、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壹切經濟損失。
2、任何壹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15 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15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將本金歸還。
3、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壹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