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人(甲方)
代表表:
抵押權人(乙方)
代表表:
為保證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房地產權屬狀況、使用和管理狀況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該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壹並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就以下抵押事宜達成壹致,並共同遵守本合同。
第壹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產位於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二條根據本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抵押期限為_ _ _ _ _ _ _年。
第三條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_ _ _ _ _ _ _的利息(年利率),不得拖欠。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或贈送抵押財產;甲方移動、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時,應征得乙方的書面同意..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如需延長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或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須經乙方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滿,但債務人未按約定償還本息或延期後仍不能償還貸款本息。
2.債務人死亡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和破產。
第七條抵押權註銷:本合同債務人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償還貸款本息或提前償還貸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註銷抵押登記。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任何壹方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在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而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行為無效。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並可要求甲方支付_ _ _ _ _ _ _萬元
3.如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查封、扣押或抵押等情形,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4.如果任何壹方違反第八條,則應向另壹方支付_ _ _ _ _ _ _ _ _ _美元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如下:
第十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壹條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由雙方簽署,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樣本(下載版)二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急需壹筆資金作為投資,需要向甲方借款..雙方協商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的情況下,甲方將向乙方提供雙方約定的貸款金額。因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壹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額:
2.貸款用途:該筆貸款用於投資,不得用於其他非法用途。
3.貸款期限:從_ _ _ _ _至_ _ _ _ _止。期限屆滿時付清。
4.貸款利息:月利率為_ _ _ _ _ _ _。
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內主動按期還本付息。
第二條擔保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所有權證》(證號: _ _ _)
2.抵押物價值:經雙方協商,乙方房產證評估為元。
3.抵押期限: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雙方的義務
(壹)甲方義務:
1.保管好乙方移交的抵押契證,不要丟失或損壞。
2.乙方到期還清貸款後,抵押物的所有權證應全部歸還乙方。
(二)乙方義務:
1.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主動償還本息。
2.保證抵押物在抵押期間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和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違反本條款,甲方應通知乙方立即糾正或終止本合同項下的貸款,並收回已借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抵押物..
第四條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自身責任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未能按期還本付息,甲方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以抵償貸款本息。如果補償不足,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貸款本息..
第五條其他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收回相應的貸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資料不真實。
(2)乙方因與第三方訴訟而無法向甲方償還貸款本息。
(3)乙方的總資產不足以支付其總負債。
2.如果甲、乙任何壹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或本合同的某壹條款,應提前書面通知另壹方,在雙方達成壹致意見之前,本合同條款繼續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其他與本合同相關的書面資料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壹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如有任何爭議:
1.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爭議;
2.如果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3、調解不成的,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