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公積金貸款政策近段時間出臺了新政,新政的內容包括降低首付比例至2成、提供貸款額度至60萬、支持商轉公等。社保網公積金小編就從這新出的貸款新政整理了壹份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1.貸款額度 甘肅省住房公積金貸款限額由原來的50萬元提高至60萬元,其中單身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限額由40萬元提高到50萬元。 2.首付比例 甘肅省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由原來的30%降低為20%。 3.繳存時間 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及以上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4.異地貸款 甘肅省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異地購房或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繳存職工在蘭州市域購房,均可向省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商轉公 已辦理商業銀行住房貸款,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省中心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均可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 6.縮短辦理時間 縮短辦理時限,住房公積金抵押擔保貸款辦理時限由原來的自借款人正式完整交件之日起16個工作日放款縮短為10個工作日;置業擔保貸款自借款人正式完整交件之日起3個工作日放款。 7.提取公積金租房 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及以上,且本人及配偶在蘭州市域內無自有住房的省中心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租賃公租房或其他住房時都可提取公積金。 其中,租住公***租賃住房,可每年度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為當年需要實際支付的租賃費用;租住蘭州市域內其他住房,可每年度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為職工本人和配偶的當年住房公積金應繳存額。 8.提取公積金繳物業費 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三個月及以上,且未以其他形式提取過住房公積金或者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省中心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可憑職工本人或配偶的《房屋所有權證》,每年度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住房消費(包括物業管理和水電暖等費用)。當年累計提取額分別不超過職工本人和配偶當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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